……
舒絕將時笙統統的坑都看過,她的文根基都是坑裡有坑,填了一個,另有另一個,到結局的時候,看似統統的坑都填完了,實際上她還能給你寫出第二部來。
不愧對她的筆名,挖坑祖宗。
程家實在冇體例,從親戚那邊抱了一個孩子,固然不是親生的,但也流著程家的血。
舒絕公司的股分,程明收買以後,轉手就賣給了他,還能夠分期付款。
顛覆前麵的以是結論,重新給出一個本相,但是並不顯得高聳。
……
一向被調戲的宋萌籽怒了。
為甚麼最後女主死了,男主也死了?就特麼剩下一株樹……
時笙本來也想用這個處理,何如人家影視公司分歧意,當初時笙承諾寫出他們對勁的結局,以是她隻能改成彆的一個結局。
聶城被差人一左一右的架著跟在前麵,並冇有看到程明和陳錄。
“死者是誰?”時笙攔住一個差人,在差人籌辦回絕的時候從速出聲,“我們是程明的朋友。”
陳錄的活動軌跡都是跟著程明轉的,他除了上課,整天都和程明在一起。
“賣甚麼啊,又不是我的東西。”
程明在病院陪著陳錄,等陳錄傷一好,就開端動手收買聶家的財產。
本來的辛衣。
碼字。
就曉得結婚日期,除了結婚,他家媳婦腦筋裡就不裝其他的東西了嗎?
嗬嗬,想太多。
程家在這部小說中,那是最有錢的,連舒絕都比不上。
時笙是回絕的。
“那是誰寫的?”
以是陳錄是不成能會無緣無端落空聯絡的。
舒絕:“……”
前期這位作者都追到實際餬口中來,逼得宋萌籽出國,遠走他鄉,很多年後纔敢返國。
陳錄被誤傷到,並不礙事。
“程先生冇事,已經送去病院。”差人答覆的部分無關緊急。
以是等《花神》上映的時候,看過原著的人發明,實在死了也挺好的,當然這是後話。
但是謝言先程明一步找到聶城,兩人大抵是說得分歧,謝言俄然就拿出事前籌辦好刀子,要殺了聶城。
《十年癮》的影視版權已經賣出,時笙隻能花高價重新買返來,對方必定不肯意,說不定拍出來就是典範了呢?
她不但不賣,連出版的實體書,她都全數自掏腰包買下來給燒燬了。
這都甚麼鬼啊?
……
有舒絕捧著她,她不火都難,但是被坑的讀者幾近想個人給她寄一卡車的刀片。
時笙威脅利誘,最後承諾將《花神》賣給他們,他們才同意將《十年癮》的版權轉賣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