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還如何查啊,一共十五節車廂四五百人,一個一個問?!”米娜拍了拍我的肩膀,勸起我來,“師父,我們是法醫,做屍檢冇錯,但我們冇需求非得親力親為吧,比及了處所會有人來查的。”
火車上有監控嗎,我問。
凶手是如何在眾目睽睽之下,神不知鬼不覺地殺死受害人的?
他這句不聲不響提示了我。
實在,事理很簡樸。
“我也不曉得。”
死者明顯采辦的硬座,為甚麼會呈現在臥鋪車廂?
到了凶案現場我才曉得,2號車廂到6號車廂(包含2和4號)是臥鋪車廂。火車上冇有鑒戒設備,以是就用一塊灰紅色的苫布將衛生間也就是凶案現場斷絕成一個伶仃的鬥室間。
“大有乾係。”我解釋,“凶名片中死者心臟今後用某物品擠壓傷口,導致血液逆行充滿腹腔,然後在拋屍今後製造了一個三角戳創,充盈在腹部的血液大量流出,如許會誤導我們的窺伺方向。”
“你出來看看屍身,如果不明白再來問我。”
固然視野很暗不被人發明也是有能夠的,但起碼應當在內部走廊留下陳跡纔對。可對四號和五號車廂勘察成果發明,凶手的的確確是冇有留下一丁點的陳跡。
我笑了笑,把手機的一根線遞給她看。
“師父!如何甚麼案子你都管啊?!”她的意義能夠是說我多管閒事。
厥後我就想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