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陳跡分為人痕和物跡兩種,前者為指紋、足跡,後者為物理摩擦痕和打鬥痕。)
攻擊老雷的“奧秘人”該不會就是個狂犬病患者吧?
我有想到了兩個關頭題目。
我告訴了殯儀館方麵,籌辦屍檢。
乍聽之下確切挺詭異,但科學總歸科學,不能當作線索,更不能被這東西牽著鼻子走。
隨後我走進往生室(就是停屍間,名字各有分歧)來到玻璃棺木前,在事情職員的幫忙下取下玻璃罩,並在家眷的諦視下對死者遺錶停止體係查抄。
於濤的確很周到,邏輯思惟清楚。
因而。
我同意張漢的觀點,但另有一件事不能忽視。
以是調查案子還應總科學體例動手。
不過這個事是顛末辟謠的。
照他這麼一說這類能夠性還的確很大,但這彷彿和我們的案子掛不中計,就算車上有彆的人又能申明甚麼呢?不過在考慮題目的時候千萬不能讓本身的設法範圍性,我又換了一個角度考慮這個題目,發明瞭一個輕易忽視,又非常奇特的處所。
一個小孩子和家人走散如何也找不到,厥後是在殯儀館後院找到的這個孩子,他竟然在焚化爐內裡睡著了,被喚醒今後他說是一個阿姨帶他來的,在場的人就問他這個阿姨長甚麼樣,他說,這個阿姨穿戴一件紅衣服,看不清臉,或者說底子就冇有臉。
“如果是狂犬病屍查抄不出來嗎?”於濤問我。
這倒是說得通。
“唾液和血液兩種樣本我已經彙集結束,現在來講冇有深切屍檢的需求,我給你兩個疑凶的首要特性,第一從齒印來看春秋應當是三十歲擺佈的男性,第二牙齒佈局中必然有兩顆牙齒較長,這個是冇有體例假裝的,從齒印位置上來看應當是前臼齒。”
客歲。
“曉得了,我辦事你放心。”
我臨時竄改了重視,兵分三路。
如果老雷真的是傳染狂犬病而滅亡,並非像病院說的那樣是遭到二次驚嚇,那麼不管是屍檢還是更加體係的查抄都冇法肯定,隻能找到凶手通過傷口殘留唾液停止對比,纔有能夠肯定。
“嗯。”
於濤想了想,然後恍然大悟,“如果有違章記錄探頭必然能拍到。”
記錄儀視頻的事兒在殯儀館裡傳得沸沸揚揚,紅衣女鬼也就成了他們最首要的會商話題。他們說當年被丟到焚化爐裡燒死的女人,就穿戴一件大紅色的裙子,並且之前就老有人看到一個穿紅色裙子的女人,在殯儀館後院那台被丟棄的焚化爐前飄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