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支招[第2頁/共4頁]

“你覺得這是犯法現場?你以甚麼來由讓警隊的警察將這裡封閉戒嚴?”馬依風瞪了梁子一眼接著道:“再說了,那樣的話,豈不是打草驚蛇?我們弄出那樣大的陣仗,不消偷聽,他們也曉得秦明月已經招認了。”

馬依風這才發明本身打仗這個女孩四個多月的時候裡,這還是第一次見她笑,這笑?馬依風心一顫,這熟諳的笑他仿似在那裡見過?

回到監室後,她直接便去了廁所,藉口讓孫翊爾給她送衛生紙的當口,將紙筆塞進衛生紙裡藏了起來。

馬依風冇有當即承諾,他曉得看管所之以是有這類規定,就是為了製止在逃職員操縱手中的紙筆向外界通報案情。

“可你如何把紙筆帶出來?你們每次出來前,看管所裡的乾警不會搜身嗎?”梁子有些不放心腸問。

“對持有毒品人‘主觀上明知’的認定:毒品犯法中,判定被告人對涉案毒品是否明知,不能僅憑被告人供述,而該當根據被告人實施毒品犯法行動的過程、體例、毒品被查獲時的景象等證據,連絡被告人的春秋、經曆、智力等環境,停止綜合闡發判定……”

“甚麼體例?”馬依風和梁子異口同聲發問。

“那你籌算把紙筆藏哪?”馬依風沉聲問道。

小吳氣急廢弛地在女號門口喊,一邊喊一邊將女號監室門鎖上,緊跟秦良玉身厥後到辦公室。

已經是夏季了,統統提審室或者訪問室的窗戶都是敞開的,梁子講授法律法規時那鏗鏘有力的聲音從提審室裡傳出。

“我倒是有個彆例,隻不知是否可行。”秦良玉這時插言道。

“好的,你放心吧秦將軍,從明天開端,不管白日還是早晨,我都會守在你身邊,直到你把筆錄做好。”

“可我們每次來,他都跟過來偷聽,本來用一兩天的時候便能夠體味清楚的案情,這得跑一兩個月也叨叨不明白呀!”梁子抱怨著。

在勞動號的幫忙下,小吳將秦良玉的腳鐐取下,送秦良玉回監室前,她擺出一副狷介的嘴臉,言辭狠惡地教誨了番秦良玉才送她出來。

梁子將手裡的《刑法司法解釋》往桌子上一丟,轉頭對坐在他中間的馬依風道:“老邁,你得想個對策呀,這提審室快變成法律講堂了!”

夜裡後半夜的崗仍然是李國良當值,就在他與林妮行雲雨之時,兩天冇露麵的王偉來了。

秦良玉曉得幽靈能夠按捺人的思惟和行動,想不被人發覺,她現在獨一能夠依托的隻要王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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