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節 議和(下)[第2頁/共4頁]

可,八人吧。”……最後停在了五人折算一頭牛上,如許王欣誠進獻的代價總計相稱於一千三百份贖身費上,他本身花了六百多,還剩下六百多。鄧名問他要不要銀子,王欣誠慷慨地表示不消了,他情願把這六百多折算成永久有效的俘虜開釋券。“並且總督大人身邊另有我的幾個老友,到時候如果不幸,也得勞煩提督大人看顧。”王欣誠開列了一份職員清單,除了王明德以外另有好幾個重慶係的大將,最後王欣誠還摸索著問道:“如果鄧提督碰到我們總督大人,不曉得提督籌算如何對待。”“李總督嘛……”鄧名有些躊躇,李國英手上有四川百姓的血,與鄧名對他多次擊敗明軍打擊冇有甚麼不滿,因為這是戰役,甲士的職責之一就是相互殛斃;但李國英有戰役罪過,遵循鄧名一開端的設法,這類戰役罪過是應當被尋求的,就像張勇、王進寶和趙良棟一樣。不過在厥後的履行中,鄧名並不能很好的實施本身的原則,比如洗劫鎮江的蔣國柱和管儘忠,後者本身死了也就不必提了,但前者鄧名曾決計要為那些死難者討回公道,但此次前次去江南的時候,蔣國柱兩人進入明軍虎帳後又前後安然地分開。因為除了公理這一條,鄧名有其他要考慮的事情,比如軍隊的好處,小我的名譽等等,而對鄧名來講,不讓公理實現或許隻是內心不安,還能夠用“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來安撫本身,但如果對蔣國柱不取信譽、風險彆人身安然的話,對鄧名可會有本色性的傷害。李國英的環境比蔣國柱還要強,鄧名親眼瞥見了鎮江百姓的磨難,但對李國英的行動隻是耳聞罷了。如果李國英挑選合作,鄧名實在看不到殺他的好處安在,而如果能把李國英拖下水,那成都的安然就有了包管:“如果李總督不自裁的話,我以為這些開釋券對他應當是管用的。”“既然提督這麼看,末姑息放心了。”王欣誠歡暢地說道:“如果鄧提督碰到了我們的總督大人,還請鄧提督必然要申明,是用末將的優惠券……不,這個開釋券把他換返來的。”“好吧。”鄧名點點頭,他冇有逼迫王欣誠向本身供應清軍的諜報,歸正有這麼多的俘虜,很快就能搞清重慶到忠縣之間的清軍真假,而王欣誠的這個要求已經供應了很貴重的諜報――那就是連清軍將領都以為李國英現在處境傷害,乃至有被俘的風險。掃了一眼王欣誠,鄧名感受對方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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