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張煌言能夠瞭解的話來講,這就是訟師,訟師鼓起於明中下葉,因為大部分百姓都冇有機遇去細心瀏覽大明的律法,以是到了大堂上就隻能對官老爺唯唯諾諾,不管從官員口中吐出甚麼奇談怪論,百姓都隻能信覺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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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提督想這個很不輕易吧?這內裡不曉得破鈔了多少心機啊。”張煌言點點頭,這麼一個龐大的律發鼎新構思確切讓張煌言有些心動,不過他也不能不想到,這是大明建國以來對祖製的最大顛覆,之前固然很多處所已經臉孔全非了,但鄧名倒是明目張膽地顛覆重來。除此以外,張煌言對鄧名是否真的會讓軍隊也置於提刑官統領下也有些思疑。
道觀中也有近似的免責聲明,同時他們還在死力拋清玄門同財神、雷神的乾係,以免惹上貿易訛詐或是蓄意傷害的官司。現在人們能夠在家裡本身拜財神,但如果有寺廟打著財神的招牌收香火錢,那他們頓時就能見到窮神翩翩而來。
張煌言對百姓的正視,對一個軍事統帥來講恐怕不是長處,鄧名感覺如許必定會束縛住張煌言本身的手腳;不過這是一種非常可貴的原則,對公理的尊敬在很多時候都不會給人帶來好處,鄧名以為這是對的。
因為有幾百年的經曆,鄧名也不需求走彎路去摸索,直接照搬他穿越前的控辯體係就是,控辯體係是退化程度最高、鄧名所知的公允和公道程度最高的司法體係。在張煌言一個又一個題目的刺激下,鄧名還儘力回想了一些狀師題目。
滿清入關以後,對訟師采取峻厲彈壓辦法,製止任何人向百姓供應司法辦事,如果發明有人代寫狀子或是供應鞠問建議的話,這個訟師就會收到放逐的獎懲,厥後更進一步進步到極刑;而為了完整斷絕需求,清廷還規定,統統人打官司時都必須本身謄寫狀子,如果不識字的話能夠口述讓彆人筆錄,但此中不能有任何點竄——為了便利官員辨認,清廷還定下端方,告狀的人必須當堂背誦他的狀紙,如果有“一字之差”,就會被視為找人代寫,官府不但不會受理他的案子,還會將他亂棍打出。
在鄧名和張煌言興趣勃勃地會商司法題目時,邊上的馬逢知感到極其無聊,那兩人會商的東西從題目到內容馬提督都冇有涓滴的興趣,也底子聽不懂,如果不是鄧名和張煌言身份高貴,馬逢知幾近就要當場打起打盹來。
是以新登岸的統統宗教很快就會發明他們麵對一樣的題目,每一個被他們谘詢的訟師都建議他們點竄教義,並張貼奪目標免責聲明。如果不能停止這些事情,那他們必定會折戟沉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