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節 代理(下)[第2頁/共4頁]

從我的部下精選一批。而軍餉嘛,我的設法是如許:莽白承諾補償大明的軍費,不算利錢總計二百五十萬兩黃金,此中四成是我的,剩下的是晉王和慶陽王的。晉王和慶陽王的那份都不能動,但屬於我的這四成,我隻要一半,剩下的就是占據軍的軍費,我會派人來監督帳本,不答應貪汙、剝削。軍餉如何肯定和發放都要按我的端方來,當然軍官報酬必定會比兵士好,並且這兩成的補償都會花在你們身上,誰也拿不走。”鄧名隻要一個附加前提,那就是如果占據軍要擴編軍隊、彌補缺員的話,必須從川西招募新兵,並且這些川西兵員是遭到鄧名庇護的,占據軍軍官不得拿他們當作仆從對待,並且要答應他們退役。這個前提禦林軍並冇有當作一回事,隻當是鄧名以這個名義安插一些他的人,多分一杯羹罷了,既然是鄧名的人,那當然不能當作仆從對待,並且必定要答應他們歸去鄧名身邊效力。“第一筆補償中的四成,也就是四萬兩黃金我都會留給占據軍,此次我就不拿一半走了。賬目是公開的,如果我的發放職員有題目,你們便能夠截留今後的補償,如許我就曉得你們不滿了,會派人來看到底出了甚麼事。如果發明是你們不肯好好練習,成果要不到補償的話,那我們明天的和談就取消,我會彆的派人來緬甸要賬,你們自餬口路去吧。”聽鄧名說了半天補償的事,終究有個禦林軍軍官問道:“緬人摧辱卑職,打劫我們的家屬,這個按說是不是也該補償?”“你們是天子親兵,不是我的部下,我無權替天子決定如何做。”鄧名搖了點頭:“不過等你們在緬北成軍後,如果你們去處莽白討要補償,我也管不著。你們是天子親兵嘛,這類事我做臣子的實在不好插嘴。”禦林軍頓時都是一副心領神會的模樣,頓時就有人問道:“甚麼時候開端練習?”“等你們到了莽魯和龐高那邊,吃飽飯,把身材規複好了後就開端,”鄧名再次重申他隻是個臣子,不能不顧及臣節:“不管是這個兩成的補償,還是占據軍的要賬任務,都是在皇上返來前的權宜之計,等皇上返來後,你們還是禦林軍,我彆的派人來要賬。”楊在這小我鄧名有些不曉得該如何措置。內閣是皇上的參謀,現在皇上都還在緬人手裡,這個閣老的權力就變得非常可疑。最後鄧名決定把楊在也送去龐高那邊,和禦林軍乾差未幾的事情,就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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