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方小黎二三事[第1頁/共4頁]

“你看看你看看,你小時候多靈巧敬愛,為師何時養出來你如許一個離經叛道的門徒!”

殺的人越多,部下性命越重,見到的種類也就更繁多。

作者有話要說:慶賀持續上豬蹄榜=v=

唔,冇錯,就是土財主。

彼時的方小黎的計算體例還逗留在華嫵即是多少隻醉仙雞以及多少籠鮮香珍珠包的簡樸換算上。

“徒兒明白,要多納官脂官膏以饗百姓!”方小黎挺胸昂首應得一絲不苟,唾沫星子幾乎噴到了幽微臉上。

甚麼你說修道需忌葷腥?彆開打趣了,在國師都帶頭推行酒肉穿腸過的吃苦餬口之時,你還能希冀上麵的人來一場可謂笑話的苦修?

“但是……”彼時還儲存著一點公理感的方小黎有些糾結。

這兩人壓根不熟。

幽微瞥了他一眼,似笑非笑的眼神看得方小黎渾身汗毛倒豎,“不要銀子?你每日吃穿用度,早上的水晶甜餃,中午的芸香雞,早晨的東坡肉……另有練功時點的紫雲香,你覺得這些,都是不消錢買的?”

說實話,但凡是這類亂了倫理,那裡有能夠是甚麼一廂甘心,阿誰看起來比誰都申明在外的華庭,恐怕纔是真正的始作俑者。

臥槽!開甚麼打趣!

1、充足可托的得道之人架式(神棍)。

方黎對華嫵的印象根深蒂固,乃至於厥後聽聞她竟然鬨出滑天下之大稽的私奔傳聞,更被所謂的情郎一刀穿胸的時候,第一反應實在是事情泄漏華庭籌算殺人滅口。

後者對勁地點了點頭,摸了摸小徒兒狗頭,“小黎黎乖……”

幽微義正言辭地拍了拍他的頭,“徒兒,你想想,這些報酬富不仁,為師收了他們的錢才氣更好的造福百姓,免得他們魚肉鄉裡……”

噗噗噗阿誰方黎的先人方小將軍方烈是我之前寫的文鸞鳳曲裡的人物orz,丫是粗來打醬油的,不影響瀏覽捂臉……

方家祖訓有言,“逢朱莫見,見若不見。”

隻是厥後又聽聞華庭擺出一副救不活華嫵統統大夫十足給她陪葬的動靜時也不過搖了點頭,做戲天然要做全套。

不過他既對這等子高門間的肮臟事冇任何興趣,

那裡有甚麼鬼,不過是幻覺罷了。

彆人或許不曉得,但方黎卻如何不知,所謂相同陰陽底子已經成為了不成能的事。自從乾熙朝以後,之前或許還模糊有上仙下界的傳聞,但在聖眷最隆的方烈方狄父子以後,方家的繁華就化作了雲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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