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新聞釋出會[第1頁/共4頁]

“這?”劉豔遊移了下,善若笑吟吟走上前,挽住劉豔的手臂,勸道:“劉主任,就一起去吧。我們不吃這頓飯,白叟家都不會放心的。”

“李狀師,你感覺辦理家庭暴力犯法案件的司法實際中,存在哪些難點和題目?”

老太太打動得直抹眼淚,連連讚歎道:“你們有知識的人就是謙善,幫了我們家蓮花這麼大的忙,一個個都不居功,各個都低調,做人硬是要得。但是我們做人也不能忘本啊,要不是劉主任您抽暇來出庭作證,我女兒的哪能洗刷汙點啊!”

“二位狀師,你們在庭前如何想到請家暴題目專家出庭作證呢?”

固然《婚姻法》、《未成年庇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都有製止家庭暴力的原則性規定,但卻冇有法律、司法解釋或者標準性檔案,對辦理家庭暴力犯法案件的法度以及法律、政策合用作出專門規定,司法構造難以針對家庭暴力犯法案件的特性作出及時、有效的應對。

孟清歌富有司法為民的情懷,顛末他解釋,世人皆感受法院的訊斷既有法律理性,又有情麵味。

站在記者圍成的圈子內裡,看著李超他們左衝右突就是出不來,姚蓮花的母親急得直頓腳,焦心腸道:“這叫甚麼事啊,這麼多記者圍著。還讓不讓人家用飯啊!”

“李狀師和林狀師,叨教涉家暴刑事案件庭審中專家證人出庭的合法性和需求性?”(未完待續……)

李超對著麥克風大聲地答道:“感受各位對本案的存眷,對家庭暴力案件的存眷。藉著本案宣判的機遇,我在此號令大師存眷家庭暴力。嚴懲施暴者,救濟受暴者。

孟清歌一改庭審現場的嚴肅,變得富有豪情,詩意地迴應道“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是對家暴受暴者殺人的獎懲和寬恕。”

如遮江華金一母親將4死兒子用汽油燒傷致死,蘇江京南一母親將兩名女兒活活餓死,東廣會州一名5歲女童遭父母虐待致死。還比現在天庭審的姚蓮花殺夫案等,這些案件引發了全社會的震驚與氣憤。

話語剛落,記者們就刷刷舉手,要求發問。

“劉豔主任、李超狀師和林善若狀師出來了啊!”不知誰一聲大喊,嘩啦一下那些記者圍了上來,對準劉豔、李超馴良若就是一陣狂拍。

之前拜彆的錢飛飛和許玲,全數被記者們堵住,要求采訪。

這話一出口,頓時將這些記者給鎮住了,喧鬨的現場一下溫馨,大師靜等孟清歌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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