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激將法[第4頁/共5頁]

李超當即也毫不客氣地駁斥道:“大師都是明白人,也不要睜眼說瞎話。童逸轉移471萬元給被告。被告隻是將錢買車買房,又冇有拿去做甚麼,錢如何會不見。備案當天,喻可兒把銀行存款取走,把車子過戶給彆人,都說是抵債。”

童老爺子插嘴道:“李法師,不能要那女伢子將錢全數退返來嗎?”

林善若還冇有說完,法官已經走了過來,對著陳慧英問道:“你們這邊是甚麼調劑定見?”

李昏君帶著一種蕭灑與自傲,頒發辯論定見,“我方以為,第三人贈與471萬元給被告,合法有效,不該退回。”

“第三人頒發辯論定見。”

童老爺子也是衝動隧道:“對啊,那女伢子本來就冇理,這錢她本來就要出的。”

“如許的壞女伢子,法律憑啥要庇護她啊,這不是變相鼓勵其他女人學壞嗎?那女伢子和我兒子,都要受怒斥。做小三拿到的錢應當退還給我兒媳。”

童逸耷拉著頭。冇有開口。童老爺子衝動地說道:“法官大人,我的不孝兒子,在與那女伢子來往中有錯,不過那女伢子也不是甚麼好人,本身有老公還要與我兒子膠葛。”

李昏君說得有恃無恐,他是料定了李超底子冇體例去查證。因為要查證是否用心轉移財產很難,他們早就找好托了,儘力共同喻可兒,讓外人看不出馬腳。

審判長先帶被告方到彆的一個房間去做調劑事情。

是以,李超用心裝成受不得激,大聲放出豪言,實在心底樂開了花。(未完待續)

李昏君說完,嘴唇舔了舔,這是辯論出真火來了。李超確切有幾把刷子,辯纔好、法律條則也純熟、辯論技能豐富。不過,恰是因為如許,李昏君更有興趣敲打李超一番。

聽了法官一番話語以後,陳慧英咬咬牙道:“好吧,我最大的讓步,除了屋子,隻要她再出80萬元就行。我讓步了62萬元,這已經是最大的讓步了。”

李昏君鐵嘴銅牙,死的說成活的。特彆是最後一點,庇護弱女子的權益,這點說得實在勾惹民氣,就連群眾陪審員都不由得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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