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

為首的一個是黑衣男,穿戴苗條的風衣,身材中等,還帶著口罩,頗顯奧秘。他應當就是會長流浪,

高歡倉猝回道。

高歡解釋著。

殭屍自帶濃濃屍氣,被它咬死的人,屍身措置不好,七天後,便會詐屍,成為最後級的鬼物――行屍。不過當代講究火化,恩,如果燃燒及時的話,應當是變不成行屍的。

一幫淺顯人啊,到時候真碰到了怨鬼,屍王之類,恐怕跑都跑不了吧。

與其去看乾巴巴的筆墨,不如本身切身材驗一番。

“甚麼可駭社?”

“現在時候還早,如果累了,能夠先去茶社歇歇,我們非常鐘後,一起解纜,去命案現場。”風衣男抬手看了看錶,發言道。

“歡姐,你來啦。”萌妹子鎮靜了叫道。

張華很有眼力勁地詰問著。對方是個美女,冇事和美女聊談天,也是能夠的。

他就不太喜好可駭,不過傳聞這有女神級妹子,這才眼巴巴地湊了過來。但願能在關頭時候表示下男人氣勢,找機遇脫個單。

……

做這類看望的可駭活動,還是人多好些。到時就算真有甚麼可駭的事產生,也多個墊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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