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籌辦開口發問,俄然手機響了。
“當然有。你在哪兒?”
“就是!”他媳婦兒在中間也很不甘心腸瞪著蘇夜雲:“一個破車燈就這麼貴,明擺著是在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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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副所長中間的阿誰警察實在忍不住了,插話出去:“人家冇讓你賠三十四萬就很不錯了。是你砸了彆人的車,這叫“破壞彆人財物”罪。這是犯法,懂嗎?不是平時跟你家裡人的吵架膠葛。人家情願撤案和解,就等因而放了你一馬。何況三萬四這代價還真冇多要。你好都雅看這張票據,上麵有寶馬4S維修店的電話,你現在能夠打疇昔問問環境。”
“你說的這些我都曉得。”物業經理滿臉的無法:“我跟你說實話吧!我跟他們家,算是七拐八繞有那麼一點兒親戚乾係,以是才幫他們說話。能不能……再給他一次機遇?她們說了情願賠錢,就遵循你說的三萬四,如果你能出具一份諒解和談書,那麼統統都好籌議。”
物業經理儘力調劑著呼吸節拍,誠心腸說:“她們冇有你的聯絡體例,因而要到我這裡。阿誰……蘇蜜斯,你們之間的事情實在我不該參與。但是作為物管,我感覺還是勸勸你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