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令本身心動的女人呈現在麵前是甚麼感受?
隻要新鮮的禮品才氣讓淺顯人具有神力。一塊又一塊的肉從尼莫身上割下來,挨次分發到端著碗列隊等待的瘋子手中。統統人都是當場把這塊肉吞嚥下去,連毛帶血,一點兒不剩。苦修士在這場殘暴的分發過程中,嚴格遵循著先人留下的端方。那就是遵循身份,遵循種姓。雖說窮戶窟裡統統人都是賤民,卻仍有著凹凸分歧的身份差彆。尼莫身上的肉一樣有著品格辨彆:間隔腦袋越近的部位,富含的神力就越多,越是往下,神力結果就少……這是苦修士的說法,無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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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東西不是白吃的。冇人情願白白拿出食品讓你隨便吃。所謂“吃貨大賽”,實在是本地食品結合商會停止的一種告白節日。炸雞店、臘腸店、麪包店、啤酒館……統統與食品有關的販子都會參與出去。隻要參賽者在比賽過程中吃得越香,吃得越猛,收視率更高,也就達到了鼓吹的結果。
格拉爾想殺了維格。那是個不要臉的該死混蛋。他從三年前來到這裡,從那今後,格拉爾就再冇得過“吃貨大賽”的冠軍。
與電影裡的情節一模一樣,差人永久來得最晚。
格拉爾很胖,能吃的人都如許。超越一米九的高大身材在某種程度上抵消了肥胖可駭的視覺結果。他實在並不暴力,隻是很多見過他的人,都感覺他身上流淌著維京海盜的血液。珍妮弗是格拉爾的小學同窗,高中的時候她父母婚變,跟著母親分開這座都會,傳聞她媽媽在內裡得病死了,珍妮弗因而返來與父親餬口……她從小就是格拉爾喜好的範例,現在仍然如此。同窗集會上,高大強健的格拉爾引發了珍妮佛重視,他當眾演出了本身在吃食方麵的強大天賦,一口氣吞下去十一個熱狗,在一群女孩裡引發了尖叫。
一公斤烤肉,一公斤臘腸,另有一公斤加了乳酪的培根雞肉卷,配餐是蔬菜沙拉和啤酒,全都規定了數量。
格拉爾是個標準的大肚漢,一口氣能夠吃掉六個如許的烤麪包。他喜好到莫娜的餐廳裡用飯,當然不是對莫娜本人有超乎友情的特彆設法。究竟上,莫娜長得欠都雅,她是個黑人,肥胖的身材癡肥到頂點。格拉爾每次去她的店裡,都會先點上一份果醬和小牛肉雞蛋當作開胃餐點,然後纔是大盤子裝著端上來,碼積成小山一樣的烤麪包。大口吞嚼著這些食品的時候,格拉爾總會想:莫娜的丈夫在床上到底如何才氣滿足這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