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哥,這裡,”夏涵辰一走進酒吧,就看到幾個跟他年紀差未幾的男孩朝著他揮了揮手,因而,他就順著那手勢來到了一個小包間,桌子上早就擺滿了琳琅滿目標各種酒,啤酒,紅酒,白酒等。

這是一家消耗高貴著稱的酒吧,中間毗鄰的是一條龍辦事的旅店,ktv,桑拿等,附屬於皇城個人,內裡的設施治安完美,最首要的是這家酒吧有幾個駐唱的“公主”們長得不但標緻還身材火辣,很吸引那些富二代一擲令媛找“公主”陪唱。

幸虧這名少年長得眉清目秀,唇紅齒白,不然這類十幾年前的殺馬特氣勢真的很讓人辣眼睛。

“不陪我去,你就罰錢300塊,因為你叫我大蜜斯了。”

這個家,夏怡光最看不紮眼的就是他媽媽,其次就是他跟涵菲了,這也難怪嘛,誰讓他媽是小三上位,生生拆散了他爸之前的家庭。

目前為止,sc在都城持續開了6家,這是一個很吉利的數字。

“哎呦,我們家辰哥如何皺眉了?”

“好,我來接你,夏老闆!”最後三個字,林超咬了咬牙齒叫了出來,或許對彆人來講,300塊錢是小事,能夠眼睛甩都不甩一眼地承諾下來,但對他來講卻不是,那是能夠吃三個月大米的錢啊!!

夏涵辰接過捲菸,夾在手指上,吸了幾口,邊吐著白圈圈邊說:“比來家裡來了一個很費事的傢夥,整天盯著我問我去那裡。”

“我的大蜜斯,你曉得不曉得現在幾點了,現在都12點了,”林超跳腳了,自言自語地說,“不可,不可,實在是太晚了,不可。”實在,林超他實在的設法就是,開甚麼打趣,去那裡要費錢他纔不要去,任何費錢的處所他都不,要,去!

“夏怡光,你說甚麼?”林超驚得差點摔了手機,還冇反應過來的時候就連名帶姓地叫了自家老闆的全名。

它的總店在都城最繁華的商貿街,具有6間寬廣的店麵,這是普通品牌打扮店所望成莫及的麵積,京都的地盤一貫寸土寸金,房錢更是以高貴著稱,何況是以繁華著稱的市中間。

接到下屬電話的時候,林超沐浴正洗到一半,因而他吃緊忙忙地用水衝了一下,裹著一塊大大的毛巾手忙腳亂地拿起了手機。

而他林超則是一個站在大眾視野的sc老闆,當時還被各種雜誌爆料出他的各種資訊,爭相恐後地報導出幾篇長題目《著名高階女裝品牌店sc竟然是一個從大山來的孩子,所締造的古蹟》,《一個大山來的打扮總裁》,《論一個大山來的年青總裁心傷創業過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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