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想起她明天趴在桌子上,握著我的手,眼睛紅十足的就像一隻耷拉著耳朵的兔子。她喝醉了,以是神經質得對我乾脆著她的事,甚麼輕視,甚麼毆打,甚麼高牆電,這都是嚴峻侵犯她人權的事情。
“我曉得你想讓我去。”他不曉得用甚麼邏輯闡收回了這類觀點,“這麼快就想我了。”
我不由歎了口氣。
“勉勉強強啦。”他裝不幸說:“這兩天動不動就要去差人局喝咖啡,搞得電話一響我就好怕。”
“男人賦性不好說嘛,並且你隨便侵犯人家,被他殺了我也冇法究查,總之我會去的。”
“跟誰籌議?”
“褲子比你之前那件事端莊多了。”他誇大說:“這個題目必須當真地解釋清楚。”
“嗯。”
“身心不安康,並且跟李昂冇有勾搭。”不過過段時候就難說了,我會儘力讓他倆勾搭上。
“費費說她比較記念小時候的光陰,你一去她胡很高興,並且她那小我向來都是隨便騙騙就信賴了。並且如果她先接管你,以後你能夠帶我去跟她見見麵,再讓他呈現會比較好。總之我不能便宜你。”他說:“彆的,我們的乾係固然要好,但褲子還是各穿各的,你不要亂想,我倆都是很愛潔淨的人。”
“對了,你說他會問我甚麼?”
“想曉得他乾嗎一向膠葛人家。”
“這麼說你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