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
“你也是!你忘了結婚之前你父母有多在乎孩子的事嗎?”我完整壓不住如許的暴躁,的確就像更年期提早,女報酬甚麼這麼可悲,“不止是他們想讓你要孩子,你本身也喜好,我也喜好,為甚麼不能要?就因為有音音?那當初我就應當把他流產,因為他的存在乃至冇有顛末我的同意!我生他是因為,當時不管我是不是情願他都是一條生命,而不是做好了被富強以此威脅節製的籌辦。我是他媽媽,但我也是個獨立的人,我有我的需乞降存在的意義。如果我連要不要再生一個孩子都要受他要寫,我連跟甚麼男人在一起都要完整征得他的同意,而他本身底子不明白他說話的分量。那還要我做甚麼?我活著乾甚麼?幾十年後他長大成人建立本身的家庭,不再跟我們一起餬口了,也不親你,當時候你我會不會感覺可悲?”
“我冇事。”我忙問:“我媽媽也在嗎?”
“那樣音音會更恨你。”他坐下來,握住我的手,躊躇著說:“他很在乎今後我們會不會生孩子,你奉告他我們不要,他能夠會感覺好一點。”
這世上冇有完整弊端或精確的決定。
他嘟起了臉。
“阿誰鄒……弄死了。”他問:“要不要看現場照片?”
“還是那句話。”他當真起來,“我要扶養權。”
“隻是如許的話,你就非常被動了。”他當真起來,“我信賴韓先生是你非常信賴的人,但你一旦被法庭認定虐待孩子,就冇法再成為基金會的會長了。言論會給你很大的壓力,我建議你儘量挑選其他體例來處理這件事。”
我說:“姥爺不喜好你爸爸,他的病不能活力,你不要說你爸爸惹他活力。”
我說:“我但願能勸勸我兒子,請他竄改設法。”
“我建議你考慮在具有扶養權的同時,讓孩子先跟他一起餬口。”他的發起也是現在最好的體例,“被言論進犯是非常可駭的事,很多演藝明星患上心機疾病的啟事也是如此。”
“千樹,”我板起臉,“要不要下一個孩子,他有知情權,但他冇有決定權。他才三歲,就要讓這麼大的事被他牽著走,那今後還如何管束他?並且你父母那邊如何交代?”
我跟viola聊了一下,她奉告我家裡統統都好,我爸爸常常問起我,彷彿有急事找我。
viola要走時,音音說:“我也想去看姥爺。”
孟九爺那邊還冇有動靜,我打電話問過,都說還在找。我爸爸必定是焦急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