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節 接收[第2頁/共4頁]

頭盔,覆麵,頸圈,肩甲,胸甲,臂甲,籠手,扳指,裙甲,上護腿,護膝,下護腿,戰靴——十三個部件完美地鑲嵌組合在一起,構成了一個滿身軍人的形狀。

孟聚也冇力量跟對方解釋——大魏國官銜體例非常混亂,天子、宰相或者處所重臣心血來潮時都能造出一個新官職來,軍中官職與處所官府官職稠濁。而東陵衛更是怪胎中的怪胎,他們既是軍隊體例,又能統領處所民政,很多陵衛官員都有軍隊和處所官府的兩重官職身份,其龐大混亂連秀才孟聚都常常搞不明白,更不要說不識字的軍士了。

啟用鬥鎧,慕容毅的氣勢驀地一變,變得雄渾而霸氣,他朗聲道:“孟將軍,我大魏朝崇水德,以是我朝的鬥鎧全數是玄色,也稱玄鎧。遐想武帝當年,三千玄鎧破百萬華軍,踏平長城九關,勁敵灰飛煙滅,豪傑霸氣,思之猶令人神馳。”

在防護力上,貪狼鬥鎧的護甲可防備兩石以下弓箭在五十步外的射擊,可擋格普通的刀劍砍劈,但冇法反對長槍直捅,也冇法防護強弓近射。

孟聚本覺得,省陵署派來送.貨的不會是甚麼要緊人物,但看到來人麵孔,他忙從椅子上跳起來:“慕容將軍,冇想到是您親身過來,有失遠迎,下官真是失禮了!這幫混蛋真是該打,您台端光臨,你們竟然不提,我該迎出門外纔對。”

貪狼可謂遠近皆能、攻防兼備的利器,不管平田野戰還是都會巷戰都能利用,大部分鬥鎧士都能利用,合用*很強——孟將軍,剛纔末將說的,您可清楚了嗎?另有要問的嗎不跳字。

為何統統的史籍上都未曾有過它們的記錄?

統統部件都裝戴上身,慕容毅放下頭盔的覆麵,運轉真氣,當即,鬥鎧上的紋路和標記都收回金色的光芒,光芒如水流普通活動著,象一條金色的龍在玄色的鬥鎧上遊走著,金燦爛目,富麗奪目。

貪狼鬥鎧自重七十二斤,重量便利運輸和裝配。這範例號的鬥鎧的耐戰力、殺傷力、速率和防護力都比較均衡,冇有很彪炳的長處,但也冇有很凸起的缺點。它對鬥鎧士的真氣需求不高,一級鬥鎧士就能利用。中等烈度的戰役中,一級鬥鎧士能驅動它戰役約一刻鐘,速率增幅三倍,力量增幅兩倍,但高品級鎧鬥士穿上增幅不大。

剛纔,本身還當他是客氣呢!

他不得不出聲提示:“孟將軍,鬥鎧的外型標緻,但更首要的還是它的*能,續戰才氣、殺傷力、重量、防護才氣等,這些纔是我們該體貼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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