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仆道:“驛鋪說,就是送本書。”
一番指導下來,這幾人對王衝尊崇有加,對將來頓時充滿但願,而王衝也對本身這一案充滿了但願。
許光凝拈著髯毛,吐出一句話:“茂崖,我帥蜀已越年了。”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九三,棟橈,凶……這是中下卦,還得了惡爻。”
“茂崖說得是,盧彥達就是看著這王衝根脈在蘇黃,朝中又無依憑,纔敢以其為案骨,追索彆人。”
正統士子很鄙夷訟師這一行,可投身這一行的士子卻越來越多。在黌舍大興的徽宗朝時,讀書人聚於州縣黌舍,大多數都無入貢太學的出息,很多乾起了代寫狀紙乃至包辦詞訟的事。此事過分眾多,乃至於朝廷專門下過詔令,製止黌捨生員乾訟師這一行。
廳堂裡一片寂靜,紅燭燃燒的劈啪聲都清楚可聞。
王衝對他們另有指導:“不滿判罰,可級級爭訴。縣裡未決,可訴至府裡,府裡不決,還可訴至監司。轉運司、提刑司、提舉常平司都可訴。再不決,還能上訴到禦史台乃至朝省。真是比竇娥還冤,竇娥是誰?彆管……”
“凡是定案,結案錄問、判案科罪和行刑前,主官都恰劈麵問你是否翻異,如果主官不露麵不親問,這案子不管如何判都不作數。而隻要你答想翻異,這案子就能重新審過,這一點你們且記好。”
這是對刑案嫌犯人而言,在場另有刑案受害者,因不滿判罰成果上訴,成果被當作待勘之人,也進了班房。
“證據……要備案牘,總得有證據。本朝立法,無證不罪。便是昔日烏台詩案,也總得有詩文能攀附上時景。茂崖勿慌,叔興當無大礙。”
“提刑司告張浚宣講元佑禁術,已拿他入監,他把這書給了門生,肄業生務要呈送大府!”
卻見王衝伎倆有模有樣(跟顧八尺學的),卦辭隨口道來(就隻是易經原文罷了),這幾人頓時寂然起敬,本想奪王衝寢具的動機也撤銷了,都乖乖地靜候下文。
“莫亂,一個個來,先說說案子,再說說鋪戶代你們寫的狀紙內容。”
王仲修不甘隧道:“學士,你是蜀帥!怎能讓這般小人欺到麵前!?提學如此作為,監司莫非不會群起仿效!?”
有人問:“小民的案子,縣尊老爺和大府都判過近似的,小民感覺上告有望,想告到監司去,可聽人說,這是越訴,監司不接的,是不是真的啊?”
可在腦筋裡翻過《政和敕》,王衝訝異地發明,這一條被打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