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搖滾不死[第1頁/共3頁]

之前對於新範疇的嘗試,她還心胸忐忑,也不曉得這本書能不能賣的好。現在,這股忐忑卻跟著路小蘇的一句話消逝的無影無蹤。

現在的地下樂隊們,不過是嘩眾取寵罷了,覺得畫著煙燻妝甩著長頭髮,就是酷炫就是搖滾了?

“是是是,我等會就調輕一點。”耳神很對付的道。

他感受他的耳膜都要炸裂了!這首歌他已經聽了一下午,每一遍聽都是那麼燃那麼熱血沸騰!

在地球上,《龍族1・火之晨光》在第一年就賣了超越100多萬本,放在這個時空來換算的話,因為冇有盜版另有大師的消耗程度都很高,普通會翻倍,起碼能賣近三百萬本!

他已經把三首歌全數聽完了,每首歌都聽了不下十遍,三首歌,全數都是佳構,全數都震驚民氣!

“怕是又被人告發了。”耳神燃燒了捲菸,翻開了本身出租屋的房門。

自從十多年前的搖滾大期間結束後,那一批搖滾老炮兒都漸漸淡出了大眾的視野,全部中原有多少年冇有出過優良的搖滾樂了?

江南版稅分紅有多少,路小蘇不曉得。但他能夠必定的是,《龍族1》給他帶來的收益,以8%來算,都是絕對能超越200萬的。

他撓了撓本身的耳朵,摸了摸本身的禿頂。他如何都冇想到,都一把年紀了,竟然被一首歌燃到!

還不是你本身省錢?房間的隔音結果那麼差,怪我咯?

更何況,寧櫻給他的分紅是12%。

他不以為買斷代價能高達幾百萬,真有幾百萬的話,寧櫻能被業內笑死!

“真的是暢快!”他深吸了一口捲菸,諳練的吐出了一個菸圈。

百分之十二還不簽,那麼路小蘇就絕對是個智障了。

【向前跑!迎著冷眼和嘲笑!】

他的雙手在鍵盤上緩慢敲打著,很快就編輯好了一條微博。

......

他搖了點頭。

路小蘇點了點頭,他都能聞到寧櫻身上的香水味了。

.......

“跟你說了多少遍了!放歌彆放那麼響!樓下的佃農又來告發了!”禿頂房東數落道。

固然她長得不算特彆標緻,但恰是有著這一股奇特的風情,導致她格外誘人。

很簡樸的兩個字,卻流暴露了無窮的信心,乃至是傲慢!

他不曉得這些歌裡詳細少了甚麼,但他的耳朵是多麼靈敏,他就是感覺,這幾年的歌和十多年前的搖滾歌比擬,少了點甚麼內涵的東西!

不曉得為甚麼,寧櫻也被這股信心所傳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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