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小蘇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錦鯉熱是一場極其勝利的營銷,但他不會是永久的受益人。
你發錦鯉,大師一開端感覺新奇,但這股熱度很快就會降落。
同一時候,京都某幢公寓內,一個二十出頭的年青人冷靜吸完了第四根捲菸。
但這首《好天》就不一樣了,作為一首原創歌曲,隻要他分歧意,任那邊所都必須下架,如果不下架,那就是侵權。簡樸點說,在這個天下,你的作品,你說了算!
路小蘇本身的微博已經完整爆炸了,底下的批評早已經是千奇百怪。他光今晚收到的私信數量,數都數不過來。連葉瘦子都被驚到了,穿戴條褲衩光著上半身就跑進了路小蘇的房間。
這是互利互惠的事情,路小蘇需求錢,他需求錄歌需求作曲,乃至需求一把不會老是斷絃的吉他。
不過不要緊,路小蘇對此很滿足。隻是有了這十五萬後,草莓音樂節僅僅3000塊的演出費,實在是顯得有些雞肋了......
一個年僅十八歲的大男孩,用一首好聽的情歌,給文娛圈的統統人,上了第一堂課!
明天,他親目睹證了一首隻能算小火的歌,在微博平台的推波助瀾下,直接一夜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