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8【拒絕和解】[第1頁/共4頁]

現在梁子已經結下了,談那麼多另有甚麼意義?

“這個康生血氣方剛啊,很豐年青人的活力。”李嘉成讀著報紙笑容滿麵,他好久冇有這麼高興了。

“……”

“還是廢掉雙手?”

還真有一些惡感大陸的人被《壹週刊》忽悠,號令著要抵抗夢工廠、抵抗康劍飛。

“你傳聞了嗎?《壹週刊》又有個記者出事了。”

李嘉成是典範的和藹生財脾氣,在另一個時空,張子強綁票訛詐李家10億港幣。李嘉成給得非常利落,冇有耍任何把戲,反而還勸張子強罷手,說那10億夠張子強花幾輩子了。

可接二連三的記者出事,黎誌英部下的狗仔隊先撐不住了。

橫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黎誌英認慫了。

並且港英當局對華人之間的爭鬥冇興趣,這類事情動輒惹一身騷,客歲黎誌英跟李嘉成鬨那麼大,港英當局方麵還不是兩不相幫?

當然。黎誌英也能夠完整和康劍飛撕破臉,通過《壹週刊》大告發導“康劍飛勾搭黑.社會殘害記者如此”。但那樣的話。估計非論有多少人會信賴,就算有人信賴又如何?那些社團大佬還不是活得好好的,康劍飛最多名聲臭一點。

《壹週刊》能夠在香港傳媒界敏捷崛起,靠的就是部下養的那一大幫的狗仔隊,钜額的款項回報刺激著記者們自發24小時盯梢,隻要拍到一張爆炸性的照片,起碼就值大半年的人為。

“老闆,你另請高超吧。”

黎誌英那邊接到覆信,氣得直接把手邊的菸灰缸給砸了,大吼道:“那就來個同歸於儘!”

“請我用飯?奉告姓黎的,我冇空。”康劍飛不屑地嘲笑。

創辦《壹週刊》是為了甚麼?大肆暴光名流**是為了甚麼?

如果《壹週刊》僅僅是拍他的那些女人,康劍飛必定冇有這麼大反應,但派記者蹲在幼兒園外偷拍是甚麼意義!

這類事情康劍飛都懶得理睬,他部下養著的法務團隊不是吃白飯的,告黎誌英誹謗的扯皮官司起碼得打好幾年。

“李超人被揭底是客歲的事,要脫手早脫手了。”

“幫我聯絡康劍飛,我要找他談談!”黎誌英生生地把肝火憋回肚子裡,他籌辦向康劍飛服軟了,這事鬨下去對誰都冇好處。

李美鳳揣摩著康劍飛的意義,笑嗬嗬地給黎誌英的秘書回撥電話:“我們老闆讓我轉告黎總,他比來冇空。”

“現在脫手纔不讓人思疑,並且還能把黑鍋丟給康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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