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烏瑪算是想明白了,跟著林旭去夏國,彷彿也不錯。但是呢,夏國的話,有林旭的女朋友,到了那邊很能夠會起甚麼變故。
林旭笑語著:“曉得啦,你的駙馬我是坐定了,不過現在,我們還是先找點吃的,待會好填飽肚子。”
林旭壞壞道:“這類事情,不在這類處所,還要找甚麼處所?”
小便完,林旭不測的發明瞭一樣東西,地上竟然有個菸頭,撿起菸頭看了下,這個菸頭很新,丟下來最多隻要三個小時,現在還能聞到淡淡的煙味。
薩烏瑪問道:“找到兔子洞,抓內裡的就好,乾嗎去找彆的洞呀?”
固然是傍晚,中東的氣候還是熱的要命,林旭揹著薩烏瑪走了一圈,冇幾裡地,身上已經冒出絲絲細汗,“真佩服你們這些人,竟然在這類鬼處所住那麼久。”
我們乾脆就在這裡住下吧,我很簡樸的哦,隻要你能填飽我的肚子就行了。”薩烏瑪嗲嗲說著:“我們呢,白日就玩遊戲,打獵,早晨就在一起生孩子,一向無憂無慮,必然會很幸運。”
乾草被引燃後,灼燒新奇植物,會收回濃煙,一部分升騰而起,另一部分進了兔子洞內裡。
林旭很想讓本身信賴,這個菸頭隻是一個獵人偶爾路過的時候留下的,但是本能奉告他,絕對冇有那麼巧的事情,這件事冇那麼簡樸。
公然是公主,這類知識都不清楚,林旭說道:“兔子的話,普通不會隻挖一個洞,它的窩起碼有兩個以上的洞口。我們找到一個,周遭必然另有彆的洞口。”
“纔不管呢,歸正我抓到了。”薩烏瑪抓著兔耳朵,瞧著小兔子,“你但是我徒手抓的第一隻兔子,算你好運,我表情好,就放了你。”
林旭把野菜收攏了下,找了兩根藤條綁起來便於照顧,這才停手不摘野菜,“老在田野儲存,光吃肉可不可,必須吃一點野菜。這些東西呢,一些能夠烤,一些加上調料做湯,味道很不錯的。至於肉嘛,我們走了一圈,還冇看到有野獸。咦,這裡有洞,兔子洞。”
放生兔子,薩烏瑪的表情更好,蹦躂到了林旭背上,“真的好好玩。林旭,和你在一起真的好高興,簡簡樸單一件事情,我卻感覺很幸運。”
左等右等,薩烏瑪冇比及林旭吻過來,展開眼睛一看,林旭拿了一根木棍,正在挖泥巴,彷彿是挖一個洞,“林旭你在乾嗎呀?”
林旭邊說著,邊把薩烏瑪放到了地上。
薩烏瑪瞧見野兔想抓,手還冇伸疇昔,兔子就跳出了一米多遠,這時候一塊石頭飛到,擊中了野兔腦袋,把它打落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