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屢教不改,不肯自查自糾的職員,一旦發明,必然嚴懲,毫不寬貸!
羅子良下了車,和他們一一握手。
羅子良淡淡地說,“可不能這麼想,在這個天下上,冇有誰,太陽每天還是升起。我隻是恰逢其會罷了。”
隨後,羅子良對其彆人說,“我初來乍到,對盤江市的事情並不體味,也冇有甚麼唆使的,你們各安本份,各施其職,把本身應當做的事情做好就行了。彆的,也彆想請我用飯了,我現在也冇故意機去用飯,明天開會就有事情餐,再一起聚一聚吧。”
新任市委書記的發言,讓上麵坐著的政法乾部們,傻眼了。
當然了,也有人會說,既然這麼講,單就措置一小我而言,那縣委書記豈不也有這個權力?那不一樣。縣委書記固然也能管縣級法院和查察院,但法律規定,能夠判處無期徒刑、極刑的淺顯刑事案件,必須由中級群眾法院審理。縣裡是冇有中級法院的,這就是辨彆。
在開往盤江市的高速公路上,孟恩龍一邊開車一邊鎮靜地說,“羅廳長……啊不,羅書記,爭來爭去,盤江市委書記的職位還是落到您的頭上了。”
“大師千萬不要覺得我在這裡喊標語,光打雷不下雨。我奉告你們,下一步我會公佈我的手機號碼,接管大眾的讚揚,對於那些專門坑害大眾的知法犯法的職員,我跟他冇完……”
“權力有多大,任務就有多重,盤江市幾百萬的大眾,我能帶給他們甚麼呢?我能竄改點甚麼呢?說實話,我現在內心都冇底。”羅子良笑笑。
羅子良頭也不回地說,“你想哪去了?我不是來這裡耀武揚威的,我現在是真冇心機去和這些人應酬,我得想一想下一步的事情思路。”
“要果斷打消分歧法的法律體例,當即改正一些弊端的法律法度,必然要本著有錯就改、有錯必糾的原則,實事求是、高度透明地向社會公佈案子的偵辦過程,要經得起法律的查驗。
“不管如何說,您總比莫曉兵那種自擅自利的人強上十倍百倍了。”孟恩龍捧園地說。
孟恩龍頓時正色地說,“是,我曉得了。”
羅子良望著這個五十多歲的政法委書記,對他說,“吳書記,你就不消陪我了,頓時去安排一下,明天早上九點正,召開全市政法事情集會,應當插手的人,隻要不出差,還在盤江,都必須插手,一個都不能少!”
固然孟恩龍收斂了鎮靜之色,但眼睛裡還是粉飾不住炙熱。一名地級市市委書記的權力之大,隻要體製內的人才氣體味獲得。如果換作是當代,那就是一方諸侯,有生殺予奪大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