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模樣,莫老闆都跟和他做事情的工人們簽訂了一個不平等的條約,而工人們為了掙錢,不計結果地簽了。而出了事,本地派出所就憑著這個條約為根據來措置事情,受傷害的,都是弱勢群體呀。”孟恩龍打抱不高山說。

“補償?哦,我兒子已經去找過保險公司的人了,這幾天正在協商補償車子的事情。”老阿姨說。

“本來是當局的帶領,請坐。哎呀,現在就我一小我在家,接待不周,請彆見怪。”老阿姨侷促不安地說。

“為甚麼要本身賣力?出了不測,莫老闆就得承擔任務,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他不給補償,就去告他。”孟恩龍憤恚地說。

“看把你嚴峻的,我就裝了一些不再穿的舊衣服,昨早晨拉回故鄉,放在閣樓裡了,估計呀,這輩子都用不上了,留著給孩子的一點念想吧,咯咯咯……”李雪娥說著就笑了起來。

……

李雪娥拿著一個土豆,死勁地捏著,氣得她渾身顫栗!那麼多財帛,被偷梁換柱了,並且這小我還是她以為很誠懇的一個部下事情職員,這讓她情何故堪?

“貧苦農夫,為了儲存,為了多獲得一點支出,不得不處置一些傷害的行業,而又得不到需求的保障,這才題目地點。”羅子良說。

“有人嗎?……”秘書孟恩龍叫了起來。

“是如許的,貨車是我家的,我們為莫老闆送貨,按車數要錢的,出了事情本身賣力。”老阿姨說。

“這是不平等條約,欺負誠懇人的,你們為他做事,出事情了他就得賣力。這個事情,去找當局,當局會為你們主持公道的。”孟恩龍進一步解釋。

“如何會冇有?遵循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條約今後,工人也要拿到一份的。”孟恩龍插嘴說。

“阿誰莫老闆簡樸就是冇有人道和憐憫心,死了一小我,纔給幾千塊的安葬費,而送給官員的,動不動就幾十萬,真不曉得他的心是如何長的。”孟恩龍越說越氣憤。

小王心想,公然來了,頓時點頭,“不曉得,李主任您又冇奉告我。”

“我們也不曉得甚麼勞動法,莫老闆不給我們,我們也不能說甚麼。想跟他做事情的人多著呢,誰敢問他要甚麼條約呀?”老阿姨說。

“這有甚麼體例呢,事前就簽了條約的。條約上說得明白,運輸過程中,有當局的人查,莫老闆會出麵擺平,如果開車出了變亂,不能找莫老闆的費事。”老阿姨說。

倉猝擁戴道,“李主任做得對,放著幾年,說不定又變成了風行打扮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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