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家事(2)[第2頁/共3頁]

一個女子如此嗜殺,動不動就是性命關天,今後有誰敢娶她?

兒子和孫女兒自相殘殺,把事情鬨得雞飛狗跳,滿城皆知,就差冇有在這件事情上頭貼上寧國公府內鬥的字條了。

寧綰,現在應劈麵紅耳赤的,目光躲躲閃閃的,將近抵擋不住,率先開口了吧?

不說都不可了。

他本就不是善類,生來就不是受得委曲的人,何況還是折了一條胳膊,成了一個廢人。

寧國公重視端方,絕對冇法忍耐如許有辱寧家名聲的事情產生。

“不管是半路反對,還是殺人,我都認,可我如許做,不是嗜殺,隻是有人欺人太過。

寧國公笑了一聲,道,“我不過是把你們兩人喊到了我麵前,還甚麼都冇說呢,你們兩人一人沉默一人不滿的是在做甚麼?是在表達對我的不對勁?但是,我說瞭如何措置了嗎,我說了甚麼嗎?如何,你們都覺得我老了,腦筋不敷用了是不是?”

寧綰殺的是朝廷命官,她就等著鋃鐺入獄,臭名昭著後了節餘生吧。

發覺甯越在看本身,寧綰大風雅方的看歸去,笑說一句,“二叔有話,大可先說,方纔祖父說了的,不必有所顧忌,二叔想如何說,就如何說。父老先,阿綰也是佩服的。”

寧綰在和他爭鬥的同時,莫非不是自毀出息嗎?

父親,堂堂的寧國公,堂堂的太子太傅,他的眼神,曾在朝堂之上恐嚇過多少人!

“我們何時說過占為己有?”甯越嘲笑道,“寧綰,你這是血口噴人!仗著本身是長輩,仗著我們不好與你撕破臉皮,所覺得所欲為,行下如許大逆不道的事!”

甯越和寧綰默了默,同時道,“阿綰(兒子)不敢!”

她從小事到大事,從二叔到臣子,一句句的說得清楚又明白,頓挫頓挫的,冇有給甯越反擊之力。

沉默的時候長得讓寧國公不滿了,他昂首,冰冷的目光直逼兩人,目工夫騭,大有將兩人生吞活剝之意。

寧綰抿唇,涼薄道,“我也想好好拿的,如果能好好拿,我犯不開費錢買凶,從數十條性命裡奪回。誰想當一個好人,特彆我還是一個女子,得了嗜殺的名,一輩子算是毀得完整了。若不是逼不得已,我不會如許做的。”

寧綰笑了笑,神態冷僻,她回道,“那是父親與母親留下的東西,我拿返來,莫非不該該?”

寧綰和甯越聽了這話,各自找了椅子坐下,誰也冇有先說話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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