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第4頁/共5頁]

就算我肯為誰效犬馬之勞,對我也隻要那麼大的感化。

為人處世,但求無愧於心。我一偶然候就寫點作品,不恥於俗氣的人際來往。

“宋書記,我比來寫的作品有《紫杜鵑》《我的兄弟是縣長》《公安局長》三部長篇小說。”

事件在持續發酸發酵,縣帶領以身試法,加快走向包屁打賭犯法的深淵。

“當時,你是不是真的差點把縣委分擔政法事情的副書記楊應征,一槍乾掉了?”

早晨九點半,紅鐵書記的電話打到了會海縣委書記嚴國團那邊,嚴書記丈二和尚還摸不著腦筋。他還冇有傳聞黃龍潭產生了甚麼大事。

曾局長找到我問明這一環境,我當即承認說:“是我向市局辦公室鄭主任,用電話彙的報。當時因為環境不太明朗,我隻向他彙報說了龍一峰接到大眾告發,帶6民警到黃龍潭禁賭,反被縣裡楊副書記扣押這一環境。”

方纔將十幾台打賭電子設備搬上法律車,龍一峰他們,被趕來禁止法律行動的縣委分擔政法事情的副書記楊應征、副縣長鄧方文,堵截在了賭~大門口。

我冇有發筆墨質料,隻要我不承認,他們也不會奈我的何。

我不得不嚴明地對他說:“宋書記,我不成能與誰混在一起,我不是那種冇有原則態度的人。我事情30年了,冇有憑藉於誰,現在不過是一小小的副主任科員。

“這麼高的點擊率,支出如何樣?”

可我是那種分不清青紅皂白、搞人生憑藉、混社會的虎倀麼?我曉得你宋書記也在告他,但是我能如何說呢。

他們下決計,必然要查清楚,到底是誰把這一事件,未經帶領批準,就直接捅到市委帶領那邊去了!

這件事他想要從我這裡親口應證。我因而理了理思路,把案件產生的過程,大綱挈領地對他講了出來。

“幸會,真是幸會,你黃念農是我們縣的優良人才嘛。你為你們公安局寫的那些質料,又快又好。傳聞你與劉強生是高中的同班同窗。是真的嗎?”

我那份自負,在縣委書記這頂官帽麵前,差一點成了一堆狗屎。

我覺得他要與我談,會海縣公安局裡的那一堆亂七八糟的破事了,還冇有讓我走人的意義。我隻好坐在了他辦公室靠門邊的那一把真皮沙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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