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旅程(下)[第4頁/共10頁]

最首要的是,在這片戈壁的某一個角落裡,還埋冇著中心軍校教誨總隊直屬間諜營,留下的給養基地。適應戈壁的環境,隻是練習的第一步,在馬蘭交給雷震的戈壁指導手冊中,更多的是教誨他如安在戈壁中操縱各種地形和藹候,停止特種作戰!

雷震用了整整一早晨,才終究在這片迎著風口,變得過於堅固的沙坡上,為這位火伴挖出了一個充足大的墳坑,並一點點把它安葬。

“但是你卻支撐了這麼久,直到我們幾近穿越了全部大戈壁,直到你以為我們冇有了你,也能完成此次觀光的時候,你才倒下了。在這裡,我真的對你是又佩服,又顧恤,你固然隻是一匹駱駝,但是你有情有義知恩圖報,這類心,這份情,比那些披著一張人皮,卻不做人事,隻曉得靠出售祖宗來‘光宗耀祖’的‘人’,要強上百倍、千倍!”

在馬蘭的指導書裡,雷震曉得在戈壁裡碰到成片的蘆葦,隻要順著這片蘆葦往下挖,挖上一米多深,便能夠找到水;如果碰到了芨芨草,那麼往下挖兩米深,便能夠找到水;如果碰到紅柳和駱駝刺,則需求往下挖六至八米,才氣找到水;如果碰到了胡楊林,那麼對不起,如果想活下去的話,就必須咬著牙,拿著把鏟子往下挖他八至十米,累是累了一點,但是總比在戈壁裡活活渴死要強很多!

雷震的兒子,也走到了他們的身邊,它伸出舌頭悄悄舔了舔老駱駝的臉頰,彷彿在安撫它,更彷彿在對這個俄然闖進它生射中的火伴道彆。狼與駱駝這兩種在大天然中截然分歧,乃至是死敵的生物,在這個時候都依偎在雷震的身邊,竟然有了一種說不出來的諧調。

這裡實在太熱,地表實在太堅固,而太陽光又過分於暴虐。

如果不是瘋狗的話,如何能夠逮著人就咬,隻要看到沙匪,也不管對方是那一幫哪一派,隻要見到一概大開殺戒?!

“嗥唔……唔!”

想到這裡,雷震的內心俄然微微一動,他從揹包裡找出馬蘭寫的“戈壁儲存篇”指導手冊,藉著頭頂那輪潔白的明月,緩慢的翻找著。公然雷震在這本馬蘭親手寫出來厚厚一本的指導手冊中,找到了短短一段,在平時很能夠會忽視疇昔的內容……在戈壁裡宿營,毫不能駐紮在有胡楊木,或者紅柳林的上麵。因為在這些植物的上麵,常常會寄生著一些有毒的生物。特彆是在塔克拉瑪兵戈壁,在紅柳和胡楊樹上麵,寄生著“塔裡木蜱”,這類“塔裡木蜱”體內含有一種現在醫學專家還不能找到針對姓醫治用劑的病毒,人或植物一旦被咬傷,除非是有天賦姓抗體,不然會激發“塔裡木出血熱”,在十幾小時內就會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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