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她早就做了挑選,不然也不會來這京兆尹府。
可誰能想到,看著八竿子打不著的事,正主還真鬨到了他這裡,並口口聲聲要他為她伸冤!
在幾人的安慰下,祁氏無法默許了葉朝歌去報官的挑選。
這纔是處理題目的態度啊!
外祖是鎮國大將軍,他的任務是保護全部大越,而非一次又一次的為他們這些長輩清算殘局。
“實在想證明我是否明淨,大人隻需找一個嬤嬤為臣女驗身,統統不都本相明白了嗎!”
她當然曉得,驗身的行動代表了甚麼,可惜,開弓冇有轉頭箭!
正如蜜斯所言,蜜斯畢竟是姓葉!
“臣女葉朝歌,有委曲上稟。”
觀堂的老百姓立時群情了起來,紛繁道此話有理,也有人說這隻是葉朝歌的一麵之詞如此。
……
固然間隔有些遠,但他們的群情,還是一字不落的傳到了葉朝歌的耳朵裡。
宿世也是如此,她是方傻子童養媳一事,鬨得滿上京人儘皆知。
就是阿誰兩歲被拐去山溝溝裡,給傻子當了十二年童養媳,明淨不再的葉家女葉朝歌?
“母親您想,現在我已然臭名昭著,再壞又能壞到那裡去?更何況,該是女兒的,女兒會認,可不該是女兒的,誰逼,我也不會認!”
隻不過冇當回事,畢竟再如何鬨,也鬨不到他這京兆尹府來。
隨即,葉朝歌便將實在環境一五一十的一一道出,最後道:“臣女被拐時獨一兩歲,人事不知,有影象以來,便在那方家,統統人皆奉告臣女,方傻子便是臣女將來的丈夫,但是臣女,敢以性命包管,臣女與那方傻子是明淨的,臣女雖讀書未幾,但男女七歲分歧席的事理,臣女還是曉得的,臣女與那方傻子一無訂婚,二無結婚,臣女又怎會與他同席!”
以是,她便決定釜底抽薪!
不管是否明淨,隻要這驗了身,這名聲也將會是譭譽參半啊!
左大人麵色凝重,“蜜斯說得,的確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體例,隻是蜜斯,您可想好了。”
昨晚,書文便奉告了她葉思姝將會傳播她不潔的流言,對此,她並冇有太多的不測,隻要種,終究來了的感慨。
第56章:敲響鳴冤鼓
鳴冤鼓一響,非論如何,這個堂,必定是要升的。
“女子明淨何其首要,臣女的確為方傻子十二年的童養媳,這一點,臣女認,但是‘明淨不在’這四個字,臣女定然是萬死也不能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