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猩老哥看看小雪。
“是的,關於這場比賽,你有甚麼設法?”左戰持續問。
猩猩老哥和小雪同時看著左戰。
“如果是人多得勝的比賽。我們現在有3小我,隻要再找3小我,湊足6小我,人數超越一半,就能取勝。但是想想又彷彿不對,這是少數派勝利的比賽,人多並不就力量大。並且6小我,在這場比賽中也不能合作,因為終究勝利的人,加上勝者遴選的3個,始終有2小我要落敗。這有悖團隊作戰的公允性原則。”小雪說。
小雪又思慮了一下,實在她內心還不是很肯定,但是她把她的思路一步一步說了出來,“這是一場總數十人的比賽,投票數少的一方得勝。那麼,顛末第一輪有效投票,既能夠分得出勝負的比賽,對我們最倒黴的,是得勝人數最多的環境,小比分4:6結束當輪比賽。如果是5:5、0:10,比賽則取消,重新投票。“
“本來如許,確切,隻要步隊有4小我,確切就能夠獲得必勝。就算第一輪不是以4:6結束,而是以3:7或者2:8,因為得勝的人中,我們團隊始終占了兩名。如果第一輪3:7結束,因為我們團隊有兩小我,隻要兩小我彆離投分歧的票,第二輪比賽必然能以1:2取勝。如果2:8結束第一輪比賽,因為剩下的兩個必然都是我們團隊的人,不需求停止第二輪比賽,我們團隊就已經獲得勝利。”左戰說。
小雪停頓了一下,看到左戰和猩猩老哥還在等候地看著她,接著說,“像多數派得勝的比賽,統統人投分歧的票,終究以票數上風得勝,在這場比賽中卻不成行。團隊要得勝,團隊內部就要停止合作,彆離投分歧的票,包管每次得勝的人,都有我們團隊的人存在。比賽要獲得勝利,不止要組隊,還要公道合作。”
“快奉告我,必勝的法例。”猩猩老哥說,“我想,多人投票的遊戲,想要取勝,無外乎是多人結合就能取得勝利的遊戲。”猩猩老哥說。
“哇哈哈,彷彿真的是如許,冇想到不需求6小我呢,4小我就能夠獲得必勝。並且,這場比賽,終究能夠分享勝利成果的,也恰好是4小我。太棒了,如許也不消為團隊不公允題目擔憂了。”猩猩老哥說。
“就是說,兩輪比賽,得勝的人內裡都要有我們的人。那我們要多少人,如何安排才氣夠確保得勝呢?”左戰又問。明顯是他最早曉得必勝法例,恰好題目最多的也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