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當初白智英遭受的那次風波,如果她不是演藝人,不是個美女明星的話,她的前經紀人就算是在收集上公佈了她的那些照片,也不會引發那麼多人的存眷。畢竟同範例的照片在各種成。人網站上有的是,純真比較照片內容的話,那些照片的刺激性可冇法跟島國上的那些專業人士拍出來的比擬。
轉過甚去,恰好就迎上了阿誰差人的視野。指了指躺在地上還在不斷哀嚎的地痞,這名差人臉上暴露了一副心不足悸的神采:“李景元XI,這是你打的麼?”
想著是遲早要辦的事情,劉承俊本人就冇有把這件事一向放在心上,並冇有焦急去辦。
“出大事了~~!李景元那邊跟人打起來了,真脫手呢~!”
就在阿誰男性被IU弄醒的時候,接到報警電話的差人們恰好趕了過來。
李景元和Gary這一次打群架就是如此。
不巧的是,2002年恰好就是劉承俊該要去軍隊退役的年份。恰是因為時候上的偶合。劉承俊申請綠卡的行動就被韓國公眾當作了是以迴避兵役才玩出來的把戲,因而,在民意的逼迫和鼓動下,韓國政。府就為劉承俊貼上了一個叛國的標記,並懲罰他畢生不得進入韓國。
又比如李秀根的賭。博事件,薑虎東的偷稅事件,另有原SS501隊長金賢重的家暴事件,都是一樣的事理。如果他們不是演藝人,不是受人存眷的公家人物的話。他們的那些事必定不會引發那麼多媒體和公眾的存眷,畢竟同範例的事件在韓國海內多了去了,比他們性子更加卑劣的也不在少數。
普通環境下,隻要性子比較卑劣的案件,纔會被訊息媒體盯長停止跟蹤報導。比方在作案過程中懷疑人的脫手太重,導致呈現了職員傷亡,又或者是被害者的身份比較敏感,要麼是很有背景,要麼本來就屬於被人憐憫的弱勢群體,總之,必必要有一些能夠讓媒體大寫特寫的要點,案件本身纔會獲得媒體的主動存眷。
“我們是聽到聲音以後才趕過來的,詳細產生了甚麼,您要問她們才行。”差人來了,有手銬就冇需求再用繩索了,停下了手裡的行動,李景元一邊把手中的地痞交給前麵跟過來的一個小差人,一邊指了斧正被幾個丫頭陪著的那兩個女性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