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也隻是她的一麵之詞罷了,聽聽就算了。
這很難嗎?莫非不是該去查一上馬戲團和演出這些木偶的班子嗎?
警方查不下去,也冇有找我幫手,我就曉得警方的態度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如果持續查下去,到底備案不備案呢?不備案去查,名不正言不順,出差的錢誰出?
隻不過這遺言立下了,不曉得還能不能改,這算是一個和談嗎?我感覺遺言是能夠改的,為了這件事,我還專門谘詢了黃影,她奉告我,遺言是能夠改的,前麵改過的遺言顛末公證處公道,和前麵的有牴觸的話,今前麵的遺言為準。
不管是不是白素梅,這個風險是承擔不起的,這是馮一祥的做法。
我說:“我冇害你,我隻是例行公事。馮一平和你仳離,那是馮一祥的挑選,我感覺你還是多想想本身那裡做錯了吧。”
我想了想說:“凶手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傢夥,如果把他惹急了,殺了馮一祥泄憤也不是不成能。這個馮一祥乾得太絕了,冇給凶手留一點機遇。這件事要說不是白素梅乾的,我還真的有點匪夷所思,在仳離之前,很較著馮一祥死了,白素梅是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