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下家[第1頁/共4頁]

從“號”上發明的物品,大抵能夠分為三類:文物、黃金和瓷器。

按照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檔案記錄,此船裝載的黃金共有147件,哈契爾打撈到了125件。

爺爺,你恐怕設想不到,在三十多年前的一次大型拍賣會上,就曾經拍賣過一隻如許的金元寶,你曉得阿誰時候,賣了多少錢嗎?

於成林當即鬆了口氣,看到他的模樣,於山持續道:“爺爺,卞家可冇有死絕,如果他們留下了黃金,也早就帶走了,如何能夠被我獲得?”

最起碼,要找個下家,證明他確切買過一隻金元寶。

即是山吃完了,於成林都冇有從房間裡出來,看來是想著體例,在埋冇那些錢和金元寶。

此時於山纔想起來,他的那一百萬現金,還是一個**煩,不過現在透露了金元寶,倒是給他找了一個極好的來由。

據研討者的描述,這些黃金有兩種形狀,長條形107條,每條8x2.5x1.5厘米;鞋型(或稱船型)18個,每個5.5x3x3厘米,每個約重350克,並帶有中文標記或印記。

“比來就要被人發明?那麼不會有題目吧?”於奶奶擔憂的問道。

從當時的手劄記錄可知,這些黃金多數采辦自金陵。

“那麼這些金元寶是從那裡找來的?”於成林還是有點擔憂。

就其形狀而言,這些黃金也就是中國的金條和金錠(金元寶)。

“好了,你們爺倆從速去用飯,你看現在都幾點了,小山上學必定早退了。”於奶奶扔下這句話,直接分開了於山的房間。

因為當時中國與國際社會的聯絡尚不非常緊密,這些反應十八世紀中國對外貿易汗青的物品的拍賣,海內無人曉得,統統拍品均為外洋買家購得。

“那幾塊全都是泰山玉,爺爺你不要給我弄丟了,我另有效。”於山說了一句,就去吃早餐了。

於山也不傻,想到曾經聽到的一些事情,於山道:“必定不是卞家的,以是爺爺你就放心吧!”

吃過了飯,於山叮嚀了一下奶奶,讓她必然要催促爺爺,給他收買家禽家畜,比及奶奶包管過以後,於山才無法的分開家,籌辦回一趟泰城。

於山一聽,如答應不可,以是他當即解釋道:“爺爺,你可不要偷著賣了,如果賣九十萬,那可就虧大發了,剛纔我那樣跟你說,隻是說了一個最低價。

剛纔於山也不滿是在扯謊,他固然冇有賣出一隻金元寶,但他因為缺錢,卻冇少彙集手中金元寶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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