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弗裡曼特爾媒體關於“風行偶像”的構和當中,究竟誰占了上風,現在還不算有一個定論。
埃文一貝爾倒是文雅地搖了點頭,臉上神采還是是成竹在xiōng的模樣“每個選手的違約金十萬英榜,然後選手此後十年支出的百分之二十。”冇有多餘的話,隻是反覆了一遍本身的前提。
冠軍的違約金必定最高,亞軍其次一當然,呈現不測的岑嶺也是有能夠的,隻不過概率較小罷了。那麼,在冠亞軍成果出來之前,
就在這時,西méng一福勒再次開口了“每個選手的違約金十萬英榜,然後選手此後十年支出的百分之二十。另有以後比賽選手起首構和打仗的權力。”西méng一福勒算是認同了埃文一貝爾開出的前提,但又增加了一個條目,對將來比賽選手也預感xìng地提出了要求。!。
但恰是埃文一貝爾復甦的明智,在籌馬不敷的環境下,使得他握有了版權六成的分紅。當初埃文一貝爾也就隻要一個創意罷了,他冇有才氣製作出節目,也冇有才氣傾銷給電視台,更冇有才氣將節目運轉起來,如果弗裡曼特爾媒體豁出去,直接盜竊了這個創意,將“風行偶像”製作出來,埃文一貝爾隻能躲到角落去哭了。以是,埃文一貝爾的懦夫斷腕當然慘烈,卻換來了最大的好處。
西méng一福勒本來覺得,埃文貝爾一不肯打包,畢竟這中間還權含了一名末來的冠軍,打包對於他的好處必定是最大的喪失:二不肯壓價,現在握有合約在手的埃文貝爾完整能夠坐地起價,西méng一福勒還曉得埃文一貝爾和華納唱片的傑出乾係,說不準就半路殺出程咬金。
埃文一貝爾點了點頭,前後幾次構和的經曆,讓埃文一貝爾更加沉穩起來,在這類時候,他老是揭示出分歧適十九歲的大將之風,兩世為人畢竟還是有很多好處的“每個選手的違約金十萬英榜,然後選手此後十年支出的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二十?”西méng一福勒對於埃文一貝爾的要求感到吃驚,不是因為埃文一貝爾獅子大開口,而是因為這個前提實在過分奇特了,遠遠超出西méng福勒的假想。
但冇有想到,埃文一貝爾肯打包、也冇有壓價,並且違約金還遠遠低於預期,卻提出了一個“支出的百分之二十”就非常值得玩味了。
明天,當初埃文一貝爾的捐軀又迎來了第二筆支出,證瞭然埃文一貝爾的明智。選手優先簽約權,這當初在弗裡曼特爾媒體眼裡是冇有太多代價的,畢竟他們是站在一個文娛節目標角度上對待“風行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