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兄……”樊鶯哽咽道。她不能禁止,但心有不甘。
鄭縣令說,“也是挖渠時發明的一具枯骨,與樊夫人雙親埋身處相距八十步遠,這就更是一樁無頭的懸案了!想來年代更遠!”
高大道,此事看起來的線索隻要黃蓮珠、收據、王海蛟其人。依鄙人看另有些引申。比如:這具白骨看起來年代長遠,但我並不能必定它就與兩位父老的離世無關――兩邊三人、分開八十步,這具骸骨並未被黃蓮珠所庇護,因此腐臭至此也就不奇特了。
樊伯山道,“陛下之意,委任褚大報酬正使、本官為副使,接詔後馬上趕赴嶺南梭巡災情,見機施助,有道是災情如火……恐怕……兄嫂隻能速速入土為安了!”
“另一處非常……是不是它的右腿腿骨?”鄭縣令道,“但一個腿瘸之人,又如何能暗害得了體格健全又正在丁壯的樊員外……並且另有員外的夫人同業?”
褚遂良道,“哦?!那可再好不過,如果必要擔擱個3、五天,釋清大師的疑問,老夫和樊大人還是能作得主的!”
西州都督道,“那麼我們的線索又多了一條:本來鄙人還思疑兩位父老是乘船罹難的,因為他們在紫溪河舊河道的埋身之處,間隔了天目山官道下三裡遠的池沼,如果乘車的話,又如何跌到那麼遠?但褚大人恰好說兩位父老是乘車分開的,這不奇特麼?”
不得不說,這兩位的定見是有事理的,先公後私嘛。高大想,就算是本身,固然已同長安請了假期,但長時候滯留在外也不大安妥。
縣令鄭早說,“高都督,此事時候長遠,查無可查,下官覺得這便是個無頭的懸案……難啊!本來有褚大人、樊大人在,下官另有些指項。兩位大人一分開,下官就更冇體例了。”
褚大人也微微點頭,似是同意樊大人的意義。
但樊鶯聽了,方纔止住的眼淚禁不住再次湧了出來,這一回她就節製不住哭出聲來,最後伏在爹孃的身子上,任誰拉也不起來。
“莫非是有人圖財害命?”
這隻是一張錢、物兩清的收據,“茲據:急讓於餘杭郡、餘杭縣樊員外伯江夜明黃蓮一顆,拒腐生肌、醫家珍寶。錢一萬五千緡收訖,出據無悔!”
但這又於事何補呢?鄭縣令不說話,覺得西州的高都督有些牽強附會。
褚大人對高大、樊鶯道,“逝者已矣!兩位故交身份業已確認,老是不幸中之萬幸,賢侄女還當節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