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縣令做出了最後的掙紮:“既然如許,那付小娘子吃點東西再走吧。不然我於心不安。”
孫縣令:???總感覺彷彿是那裡不太對勁的模樣?!
上了飯桌,孫縣令就端起酒杯來,扭扭捏捏提出了個不情之請:“我早就聽聞付小娘子的大名,隻是一向冇有機遇得見,我……”
付拾一就咳嗽一聲,義正言辭道:“家中人擔憂,我實在是不敢久留。”
孫縣令立即洋洋灑灑先容起來:“就是街上買的,傳聞這個肉不是普通的肉,以是格外細嫩!吃過的人都說比平常肉好吃,口感更是無與倫比!”
孫縣令部屬也是連聲擁戴,不住勸說。
世人不約而同腦筋裡浮出一個問號:那不能講究的時候呢?!
臘肉肥瘦均勻,肉質閃現出一種標緻的紋理。
孫縣令還冇回過神來,付拾一就已是端起了那盤肉,用一種極度奧妙的語氣,問道:“這個肉是在那裡買的?你們吃過了嗎?口感如何?”
孫縣令一愣一愣的聽著付拾一的闡發,神采垂垂絕望。
往年一年到頭也不見得有個命案,可明天倒好,竟然連著出三個。
方良在中間強忍著乾嘔看著,總感覺下一刻孫縣令就要哭出來。
孫縣令一愣。
很久,他才從牙縫裡擠出一句:“這到底是如何了?”
孫縣令微微一愣,大抵冇有見過如此又吃又拿的行動,不過承諾得還是很痛快。
想了想,就叮嚀方良:“此次案子挺短長的,要不還是去把李縣令叫來吧。”
孫縣令一愣,種感受那裡怪怪的,最後就說了實話:“就買到這麼一塊,冇捨得吃,想著留給付小娘子您。”
好東西,不帶歸去給李長博嘗一嘗,想想都感覺不該該。
想想,孫縣令還是有資格哭的。
孫縣令被付拾一這個行動給搞蒙了:“付小娘子這是如何了?”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同理,獨噁心不如眾噁心。
孫縣令不但是叫人煮了臘肉,實在是籌辦了一桌席麵。
付拾一美滋滋的跟著孫縣令去用飯。
他說完後,又彌補一句:“煮了點街上買的臘肉。我們本地的臘肉,也是很馳名的。”
方良憐憫的勸了一句:“孫縣令,挺住啊。”
付拾一躊躇三秒鐘:“那我能帶走點嗎?”
聽聞付小娘子酷愛珍羞美食,孫縣令固然籌算投其所好,但是還真冇見過這個場景。
他不成置信的看向付拾一,帶著一絲絲的幸運,但願這就是個打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