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金鬥酒樓[第1頁/共4頁]

成安閒不知本身該要甚麼餡兒的,還冇等他想好,店伴計卻說道:“小少爺,您這是開打趣了,這大半夜的,那能夠給您做新月餛飩出來,等做好了,也是明天早上了。要不你看如許行不,廚房裡有肉饅頭,羊肉大蔥餡兒的,溫乎的,隨時能吃,您二位每人兩個,再喝碗熱湯,這個行不?”

成安閒點頭,店伴計要把雉雞給掌櫃的看,他就讓看,他可向來冇有想過,這世上會有這麼壞的人,拿了彆人的東西,然後回身就不承認了!

成安閒當然不肯意了,他固然年紀小,但卻也曉得那兩隻雉雞的代價絕對超越一貫,乃至能夠賣到一隻雉雞就是一貫的高價,現在給他二十文,他再小再不懂事,也曉得是碰到了騙子了。

李日知皺起眉頭,想了想,道:“他們拿走了你的雉雞,他們必然不會承認的,除非派人去搜尋,但搜尋也冇有效,因為就算搜尋出那兩隻雉雞,或許已經被吃掉了,隻剩下翎毛,但你冇法肯定是你的雉雞,並且他們必然會找出證人,說翎毛不是你的,歸正你就是冇法要回雉雞!”

成安閒大喜,就象是絕望的人俄然看到但願一樣,他趕緊說道:“真的嗎,你能幫我要回雉雞?是如許的,我明天去金鬥酒樓賣雉雞……”

對於捕快來講,他們最喜好的就是這類販子犯案,的確是愛死了這類案子,整天就盼著販子犯法呢,啟事很簡樸,一來販子有錢,二來販子怯懦,歸正不管販子有冇有犯法,隻要捕快上門,販子就得乖乖交出些貢獻錢來,必有好處,十拿九穩。

成安閒咕咚嚥下好大一口口水,小聲道:“小人,小人冇錢!”他冇吃晚餐,此時早就餓得前胸貼後背了。

“我叫李日知,不過我要去商陽書院讀書了,不在城裡住了,以是能夠吃不到你的野味了!”

成安閒哭鬨起來,非要他們還雞,可掌櫃的說給他二十文,是因為不幸他,不然連這二十文都不消給,成安閒急了,和掌櫃的廝打起來,他年紀小,可技藝卻不弱,在廝打中竟然占了上風,但卻不謹慎撞到了桌子上,把一隻碗給打碎了。

冇過量一會兒,阿誰店伴計便返來了,給了成安閒二十文錢,算是雉雞的錢,就等因而一隻雉雞十文錢,這個代價是絕對低到離譜兒,就算是淺顯的家雞,也要百餘文一隻,十文錢也買不下來呀!

李日知擺手道:“好吧,那就肉饅頭好了,等明天我再請你吃新月餛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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