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落裡冷靜用飯的聽雲,本來很想忍了——畢竟蹭吃鹿筋,那裡還美意義有定見?
甚麼樣的人家,才把鹿當作一種淺顯食材啊!
等出去了,他才驀地打了個寒噤——剛纔實在是太奇特了。
張司九被土豪的霸道宣言震了一瞬,然後就想起:哦,這個土豪是我男朋友啊?那冇事了。
聽雲:!!!!這飯冇法吃了!這朋友也冇法做了!
楊元鼎打包票:“放心吧,絕對不是。大戶人家都養幾頭的,過年一吃,就跟年豬一樣。”
“歸正,好吃的食材,除了新奇,口感好,也就隻要一個特彆風味的辨彆。但也需求非得吃甚麼證明本身身份。我們就愛吃多吃兩口,不愛吃少吃兩口。”
張司九被這類話打擊得心靈有點接受不住,因而再換一個話題:“對了,豆孃的手術,東西供應冇題目吧?”
張司九震驚了:鹿……筋?
有個小師弟路過,就問了一句:“齊師兄,您如何了?”
隻不過,她忍不住又一次感慨:“多少還是有點不風俗啊。”
楊元鼎擠在張司九身邊坐著,樂嗬嗬的:“我也吃不出來。我跟你說,就當便宜筋吃就行了。好吃就完了,想那麼多乾甚麼。那些俗人才吃的時候要誇得跟一朵花似的,非得證明有甚麼不一樣。”
(本章完)
然後,她發明她實在是吃不出來鹿筋比豬蹄筋,牛筋好吃在那裡——能夠顛末量重工序措置以後,實在都變成差未幾的味道和口感了。
楊元鼎想了想:“要不你去彆的屋?”
張司九木了:“不會是當寵物養的吧!”
“熊掌肉厚,也都是膠質冇錯,但做起來太龐大,工序差一點口感就不可,另有一種野活潑物的腥臊味道——還是不如野生的牲口。”
“就是希少,並且做起來龐大,以是噱頭大。你想吃嗎?”楊元鼎倒是很主動:“給我幾天,我給你搞一隻。”
這飯菜都充滿著一種酸味了!
接著,張司九慎重的咀嚼了燒鹿筋這道菜。
齊敬最後落荒而逃。
張司九吃了一個香菇釀肉,輕歎:“但願豆娘能平安然安。頓時要過年了。”
提及熊掌,楊元鼎立即撇嘴:“實在我跟你說,冇那麼好吃。”
更冇敢搓一搓胳膊。
張司九感覺楊元鼎就是多想了:“人家看上我的技術還差未幾,看上我的人不太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