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做的心不在焉,陳躍吃的直皺眉頭,“你有苦衷。”

林初童還在背台詞:“著作權法第二節第十七條規定……”

“出門必然要帶點現金。”

冇反應。

林初童實話實說:“對不起,這篇文章是我自作主張替他頒發在我們家網站上的,對於這篇文章,他本人的意義,實在是……”

參會的人另有網站第一組的主編,就連久不露麵的狀師也請來了。

然後他的手機響了。

狀師被富麗麗的乾倒了。

老闆:“到底買不買?不買讓前麵的人買!前麵的,幾個?”

但林初童已經腦補了另一種版本。

林初童:“簽約作品是指乙方在本條約簽訂前已經創作並經乙方在條約上確認向甲方供應的文學作品……”

然後她瞥見陳躍坐在沙發上,烏黑的頭髮濕漉漉的,裸著精瘦的上身和苗條的雙腿,浴袍脫了扔在一旁,身上獨一的布料,就剩重點部位上蓋著的浴袍一角。

狀師:“……”

呆瓜進門前五分鐘,有人托快遞公司送來一個牛皮信封。

為製止副總指責,他隻是對林初童比劃了一個二指自挖雙目,然後再挖挖林初童雙目標手勢。

她腦中有種火山發作的趕腳。

副總不說話。

陳躍則並不表態,隻是拿紙巾擦拭嘴,趁便遮住微微上揚的唇角,暴露某種近似讚成的笑意。

第二天,她頂著兩個熊貓眼去敲陳躍家的門。

“喂,哪位?舜天狀師事件所!你好你好!叨教……是!是!甚麼?您是陳躍先生的代表狀師!好、好的……我現在、立即、頓時就去您那邊,我們見麵詳談,好的……”

狀師說:“遵循我們浮光的規定,凡是冇有和浮光簽訂正式條約的作者,他頒發文章所獲得的紅利,我們有權一分錢也不分紅給他。”

狀師:“……”

然後,難堪的一幕就如許產生了。

剩下陳躍一小我站在客堂裡,穿戴一條紅色平角內褲,身材矗立苗條。

林初童還沉浸在一刹時反客為主、把握大局的震驚當中,聽到張濤這番話,才垂垂回神,作為陳大爺的經紀人,她終究在此次集會上頒發了一句話,那就是――

林初童:“我過來拿明天的麪碗,天熱,冇洗的話會惹甲由……”

陳躍秉承走路的時候不吃東西的根基禮節原則,最後隻好把煎餅果子帶到公司的集會上吃了。

狀師:“是、是陳先生的代表狀師。狀師界的一哥!法學界泰鬥!太嚇人了,單槍赴會我必定死無全屍,等我喊幾小我一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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