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0章 以直報怨疏[第1頁/共3頁]

最後說好處,既不費朝廷一兵一卒,也不費朝廷一銀一銅,我高或人和廣西土司包打了!並且打完以後,還能給我們大明報了當年的那點舊怨,這還不好?

臣竊覺得,土司固我國土,土官固我朝臣,然其地世管,其官世襲,與平常有彆。若其仇在我本地,當依國法而處;若其仇在我外洋,可依國仇而論。是故,安南之遣刺客圖臣與諸土司,雖非朝廷之國仇,實乃臣與諸土司之國仇,焉能不複!

高務實提這一點的意義很明白——固然厥後黎利還是要向大明求封,大明也準了,且要求他三年一貢,每次籌辦兩尊“代身金人”覺得大明當年戰死的兩員大將抵命。

冇體例,大明就有這類傳統,對內的事情大師吵一吵冇甚麼乾係,對外的時候口徑必須同一,而同一的口徑還必須是倔強——就比如厥後崇禎實在冇體例了,想和後金媾和,成果還隻是有這個意義,事情泄漏以後也不得不丟車保帥一樣。

但不管如何說,堂堂大明竟然不得不放棄已經兼併的國土,這在朝廷文官自傲心爆棚的明朝,還是很讓朝臣們不爽的。

不過這道奏疏最是奇異之處,還不是甚麼遵夫子之訓,畢竟孔夫子的確說過“以直抱怨,以德報德”這話,關頭是高務實在說瞭然他與眾土司遇刺一事以後,提出了一個非常新奇的發起:他和眾土司要出兵去報這個私仇,請天子批準。

啥?你討伐安南莫氏竟然還是遵夫子之訓?

高務實如許的臣子明顯是天子最喜好的,因為隻如果他提出題目,就必然不會隻是單單把題目陳述給天子,讓天子本身去糾結如何辦。

國仇如何能用私仇對比呢?

而是伴同題目,把處理的體例一併提出來,並且這個處理的體例還特彆輕鬆,作為天子隻需求硃批一個“可”或者“允”、“準”等字便可。

實在朱翊鈞是很想直接批覆一個“準”的,乃至乾脆來個“妙極”,不過有些事能夠想卻不成以直說,天朝天子的調性總要保持住嘛……

就比如,漢武帝因為漢高祖白登之圍丟了麵子以是要征匈奴,這個大師都以為冇有題目,但是隔壁王老二因為兒子被街坊張老三給揍了一頓,就跑去把張老三給打死了,這莫非也冇有題目嗎?

持續三夜的狂歡下來,大夥兒誰那麼快就能進入事情狀況了?更彆提這年關邊上,京官們還要收炭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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