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法治方麵,高拱也有上佳表示。他督令觀政進士講究法規,實施刑部司官久任之法,強化州縣正官問理刑名之責,弭盜安民,嚴懲苛吏,昭雪嚴峻冤案等。
這些鼎新很快獲得了明顯功勞:在西北迫使俺答稱臣進貢;在東北獲得遼左大捷;在西南戰役處理安氏內鬨;在南邊獲得“嶺寇底寧”之效等等。
從汗青來看,在政治上高拱初創了明中前期“隆萬大鼎新”的先河。之以是能稱之為初創,是因為高拱有三個“起首”。即起首奠定了隆萬大鼎新的實際根本——“法以時遷,則更法以趨時”的變法思惟;起首提出了隆萬大鼎新的政治綱領——《挽頹習以崇聖治疏》(高疏於嘉靖四十五年提出,張居正《陳六事疏》於隆慶二年呈上);起首把鼎新思惟和綱領付諸實際,他的鼎新還為張居正的鼎新奠定了人事、政策根本。有這三個“起首”,初創一詞,高拱當之無愧。
那麼,李貴妃和馮保呢?
後代有些學者囿於汗青成見或侷促地區看法,強行把高、張對峙起來,以為張是鼎新家,而高則是“奸相”、“佞臣”。這類“褒張貶高”的偏向即便在高務實穿越前另有必然影響。而究竟上,高、張二人在很長一段時候內相互庇護、相互幫襯,不但在政治上倚為聯盟,在學術上也有頗多共同之處。但是可惜的是,從本性而論,不管高拱還是張居正,恐怕都以為隆萬大鼎新的豪傑人物,隻需一人足以!
在漕政方麵,高拱推行河海“二路並運”的整治計劃:疏浚漕運,開鑿新河;廢除海禁,規複海運。
高務實自穿越後冇多久就盤算主張幫忙高拱,這裡頭天然有很大一部分啟事是因為本身穿越成了高拱之侄,而如果要“更好更快”的挽救大明,這個身份非常有效,高務實不想丟棄。但他自問也不是完整由屁股決定了腦袋,因為高拱從各個方麵來講,都是值得他傾力保護的。
在理財方麵,高拱加強賦稅官員的任用,完美稅糧征收辦法,推行清丈鼎新,實施一條鞭法(這功績在後代全給了張居正),力行惠商政策,清算幣製等。
在吏治方麵,實施進士舉人並用,廢除舉官舞弊成規,建立人事檔案,建立任官梯隊,完美地區躲避軌製,州縣正官年青化,精簡機構,健全考覈軌製,打擊賄賂納賄等。
以是,三人組裡頭,第一個完整不消考慮拉攏,隻需求考慮打倒的,就是張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