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帥嘉謨兩次“均平”所為何事?就是為了把此次稅賦爭議,拔高到呼應朝廷政策的高度上去。
王相、程鵬二人也估計到了這類能夠,因而再次報告到應天巡撫、巡按處,接任的巡撫歐陽鐸、巡按遊居敬,因而也接到了一樣的報告。這兩位方纔上任,當然不能有事不辦,以是也很快給了批覆,並且要求徽州府調集六縣合議。成果賣力此事的官、吏,都是其他五縣出身,因而對付塞責,推委遲延。
隻差二兩銀子,那就很能夠隻是偏差了,因而帥嘉謨得出告終論:在大明建國之初,全部徽州府六縣共虧欠夏糧兩萬零四百八十石,該虧欠以“夏稅生絲”為名義補上,折八千七百八十匹生絹。這本來冇有題目,題目是在乙巳改製以後,這筆稅款不知為何,竟然由全府承擔變成了由歙縣一縣伶仃承擔。
數學人才的剛侵犯據了他全部大腦:人能夠死,賬不能錯!
從深層次來講,一條編法的核心要旨,的確是歸併田賦、徭役,打消米麥以外的什物稅,同一改成折收銀兩。是以帥嘉謨在報告中幾次誇大“人丁絲絹”是折色什物稅,交納非常費事,亟需調劑,這又和中樞正在大力倡導的鼎新緊緊地掛上了鉤。
帥嘉謨驚得本身都頭皮發麻,以是做事很謹慎,他冇有急著去轟動官府,而是先本身在歙縣細心摸底了一番。成果他發明,本來本身還不是最早發覺這件事有題目的人,早在嘉靖十四年,已有兩個歙縣人王相、程鵬,就發明瞭這個“人丁絲絹”有題目。
另有就是,這個八千七百八十匹是到庫的數字,還得加上半途運輸本錢與耗損。以是全部折算下來,歙縣群眾實際支出的比賬麵更多,或許九千匹,乃至上萬匹也說不定。
帥嘉謨的這個決計下得並不輕易。要曉得大明的稅賦體係本來就比較亂,錯綜龐大,牽涉甚多,除非某地受災嚴峻,不然就算是天子想增減一二都極不輕易,想憑一介布衣的力量刪掉整整一個科目,實在難於登天。何況如果重新分攤的話,就意味著其他五縣平白加稅,這個龐大的好處個人必然會搏命禁止。
在帥嘉謨看來,隻要此事能借到國策的東風,多數便能引發應天巡撫的格外存眷。中原數千年的傳統擺在那邊:高層一存眷,事情就好辦。
想到這裡,帥嘉謨推開賬冊,做了一個決定:他要第三次報告,為歙縣討一個公允。不說把之前多交的稅要返來或者爭奪減免此後其他稅,但是最起碼,也得把這筆稅重新分攤到六縣,毫不能讓歙縣獨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