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明天的一章估計是因為某宗教啟事被樊籬了,我改了一下提交解禁,仍然被判違規。嗬嗬……彷彿48小時內還不能再次申請解禁,等過幾天我再看看吧。
你瞧瞧,多好的政策!本來要養十小我、二十小我才氣辦好的差事,現在交給官方本身辦了,隻要派小我疇昔交代一下拿返來就完事。真是省人又省力,還不會呈現甚麼欺男霸女的醜事,多麼巨大光亮精確。從大誥、聖旨的字裡行間,凡是識字的人都能看得出老朱對他的糧長製有多麼對勁。
從大家趨之若鶩,被視為鄉間權力與名譽的頂峰,變成大家避之不及的瘟神,這糧長一職在大明朝兩百年的汗青裡究竟產生了甚麼?
這好處起首就是能夠藉著做糧長中飽私囊。糧長的首要職責,是糧稅的催征、經收、解運。遵循規定,糧長先方法到官府的勘合,以後遵循要求給裡長下達征糧目標,然後裡長再把任務安插給甲長,甲長再挨戶征糧。
除了耗損以外,漕運才氣有限也是一大題目。按照後代一名黃先生的計算,大明最大的漕運才氣為每年400萬石到500萬石之間,每年從南邊運往北方的820萬石糧食當中,約莫有400萬冇法通過內河航運運往京師,是以也就導致了大明朝廷不得不把這400萬石糧食變成銀兩。
是以,老朱在他的大誥中說:“糧長之設,便於有司,便於細民。以是便於有司,且如一縣該糧十萬,止設糧長十人,正副不過二十人。依期辦足,勤奮在乎糧長,有司不過議差部糧官一員赴某處交納。”
第五步,戶部查抄查對。在處所把金花銀運到京師今後,普通是由戶部對銀兩停止查對清查。如果數額和戶部下達的征稅數額分歧的話,這些金花銀就會被放入國庫。從而實現了金花銀征收的統統過程。
萬曆十六年舉人朱國楨在他的《湧幢小品》中說,“民避糧長之役,甚於謫戍”。他還講了個故事,說長洲知縣郭波與退休的老尚書劉纓有隙,因而就給劉纓家裡的七口人都安排上了糧長,成果老尚書曉得後,竟然活活給氣死了。
如果以大明朝自建立至今這個團體時候段來統算,明朝每年的田賦均勻約在2950萬石,這此中撤除向所衙門儲存的1200萬石以外,殘剩的1750萬石要運到京師。
時人顧元慶在《夷白齋詩話》中就說,常熟有個發作戶,買了一大片田。這時候來了一個羽士找他化緣,發作戶不肯給,羽士就在他家牆上題了一首詩:“多買田莊笑汝癡,解頭糧長後邊隨。看他耕作幾年去,托付兒孫賣與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