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此次開端嚴抓俸祿發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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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都是細枝末節,對於高務實來講,他要體味的東西已經夠了。他已經能夠肯定朱翊鈞現在要和他說甚麼事了。
又援文天子禦書,歲給本質祿米一千石為請。下禮部覆議,謂:弘治十五年之前,誠如王奏,來歲即改郡王祿為米鈔中半兼支,至嘉靖四十四年更定宗藩條例,郡王祿三分本質七分折鈔,皆載在掌故。但王係國初專封,獨擁一國,固當有彆議,改本四折六為酌新舊條例當中。”
弘治十五年,那也就是對半開。靖江王能夠鬆一口氣了。
即便朝廷的歲入也因為實學派鼎新而始終在增加,但因為朝廷“西懷東製”大計現在已經進入收官階段,朝廷要把財力往武備上傾斜,以便確保即將發作的“察哈爾之戰”能夠取得勝利,以是朱翊鈞現在應當是開端考慮減少這筆開支了。
不知以條例律之,其封於隆慶年者是謂例後當以冒封而議革,以近例律之,其封於嘉靖年者雖在例前,當俟其身後而停革者也。則珵塏之不得複覬郡爵,昭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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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客氣話還是要說的。
高務實還是不說話,持續翻看下一本。
成果到了嘉靖四十四年,這個環境進一步惡化了。因為按照那一年推出的《宗藩條例》,靖江王作為郡王,隻能拿三分米,剩下七分滿是大明寶鈔。
朱翊鈞親政已經三年,垂垂有了君臨天下的風采,而高務實也早已不是太子伴讀或者觀政,與他權柄無關的事按理說朱翊鈞不該該找他纔是。
至如本王自謂其為親支子孫,然所謂親支者,蓋指親弟親侄而言。若憲王於恭王為侄孫,以服屬考之,與從侄再從弟等耳。其得以繼絕進封者,子孫世襲不啻足矣,尚可多求哉?謂宜杜塞其請,刊佈申明,唯親弟親侄進封在條例之前者,子孫姑許還是襲封。其例掉隊封者雖係親支及從支,其次嫡庶子俱不準加封。”
誰曉得朱翊鈞卻點頭道:“禁衛軍的事是你籌辦的,我放心得很,我是想說另一件事——宗藩俸祿。”
今恬烄父憲王原以沈恭王侄孫懷王再從堂弟因恭王絕嗣,由靈川王進封親王。珵塏係恬烄第五子,律以本王繼嗣襲封郡爵不得世襲之例。則珵塏不該封今沈王,以是奏乞者以其弟恬焯於嘉靖年間得封。鎮康王恬爖得封安慶王,其子珵坦得封保定王,珵X(這裡筆跡難辨)於隆慶六年得封德化王,若自謂應得,故複請封不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