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琉球[第2頁/共3頁]

薩摩藩逼迫琉球國王遞交誓文,誇大琉球自古就是薩摩藩島津氏之附庸,琉球國王須世代儘忠薩摩藩主;在琉球推行日本式的“檢地”,肯定琉球的石高(年產量)為十二萬七千石;擅自將琉球北部奄美群島五島(石高約為三萬三千石)割歸薩摩藩,琉球每年還要向島津氏征稅貢米九千石以及其他各種物質。

朝會後,閣臣與六部還是留在殿內籌議征討事件。起首是由方從哲和葉向高檔人寫一篇琉球汗青和近況的文章登在週報中,讓公眾明白為甚麼要打這一仗。

朱由校道:“這事與禮部有關,卿說說應當如何措置呀?”

而這時的幕府已經接到了戰報,德川秀忠狠狠地罵道:“和我們對抗的時候好象很短長的模樣,碰到一群海盜成果都打成這個模樣,可真是大快民氣呀。”

以主將樺山久高為首的薩摩將領身先士卒分為四組,耗時七八天將首裡(曾經的琉球王國都城)城中的金銀、絲綢和貴重物品,一概攫為己有。

而在隆慶開關之前,琉球是朝貢中國次數最多的藩屬國,而對於被稱為“小中華”的琉球,明朝賜與了最大的虐待。明朝對琉球人帶來的“貢品”(即商品)常常出高價收買。

萬曆三十八年,在德川幕府同意後,薩摩藩主島津忠恒出兵三千餘人,乘一百餘艘船,南下入侵琉球。他們帶有七百枝火繩槍,而全部琉球國已經一百多年未經戰事,武備廢弛,一共隻要五百張弓,三百幅甲,三百支槍,天然是一擊而敗。

比如胡椒,原產地代價是十文一斤,彆國商船販運來的收賣價是三貫一斤(1貫=一千文),而琉球商船帶來的胡椒收賣價卻高達三十貫一斤。故而,這類以朝貢為名義的貿易利潤非常優厚,這也顯現出在大明朝廷心目中,琉球與彆的藩屬國的辨彆。

日本人非常眼饞琉球這類進貢貿易中的豐富利潤,而在征朝鮮戰役失利後,中日交兵又導致明朝製止與其互市,位於九州島最南端的薩摩藩在財務上已經山窮水儘,因而提出:“除了將琉球置於領國之下,使之作為對明貿易的中介而自在頤使以外,彆無他策”。

可貴大師定見分歧,朱由校站起來講道:“先出兵打下薩摩藩,規複琉球國,調派使者問責日本,如果答覆不對勁,就征討日本天下。”

會後顏思齊派了楊天生去鞠問俘虜,不想卻不測埠問出了一件大奧妙。本來島津藩竟然已經攻占了琉球,並且一向在用琉球的名義向大明進貢,他們搶了琉球的物質,特彆是大明的朝貢賜與,使他們的經濟狀況很不錯,以是他們的設備竟然比有些譜代大名都要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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