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公審[第1頁/共3頁]

王敬此地已是滿頭大汗,連身子都直不起來了。麵對確實的證據不得不承認其貪汙的究竟。

台上的法官對台下高喊一聲:“寂靜!”台下的保安軍跟著一起大喊起來。台下紛繁群情的百姓溫馨了下來。

公判開端了,起首被帶下台的是一個哭的淒慘痛慘的老夫,老夫坐到了證人的位子,台上的查察官開端宣講老夫的狀子,替老夫控告知縣王敬與鄉紳相勾搭,兼併了老夫的祖田,還將老夫的兒子投入了縣衙的大牢,幾今後老夫接回的隻是兒子的屍身。

台上的審判更加熱烈起來,變更起了圍觀百姓的更大興趣。古話說:“破家的縣令。”在大明朝縣令是有著絕對的權力的。他把握著一縣之地的財務、司法、學政,乃至軍事的大權,完整能夠決定一個家庭的存亡存亡。能與之對抗的也隻要處所上的大的家屬和與朝庭有聯絡的名流。這些人一旦勾搭在一起,百姓們真是有冤無處申,有狀冇處告。

高台上正中桌子後邊高坐著幾個穿戴黑袍的保安軍,他們每人的麵前桌子上還放了個小木牌寫著“法官”二字,看來是奉告大師這幾位是官,是來審案子的。

文水縣的知縣王敬被帶到了台上,台下的百姓看到常日裡作威作福嚴肅非常的縣大老爺成為了階下囚,一副狼狽的模樣,心中非常鎮靜。

老夫在一邊邊哭邊作證,這些事都是他切身所見的。

法院宣判了王敬極刑以後,叨教了前來看審判成果的楊標,楊標當場同意了訊斷。

保安軍的法院現在很多時候還用著大明的法律,張楚現在冇偶然候和充足的人才製定並推行保安軍本身的法律,是以就呈現了這奇特的一幕,一夥流賊遵循大明律停止了一場奇特的審判,判處了一個朝庭官員的極刑。

全部審判停止了一天的時候,到傍晚時分纔將王敬的罪過梳理結束,坐在中心的法官這時出來,當庭宣判,王敬犯貪臟枉法,巧取豪奪多種罪過判正法刑當即履行。

多名參與此事的衙役情願和師爺一起指證王敬,並拿出了衙門的帳冊作證據。

在高台的左邊一樣是放著桌椅板椅,隻是這時那邊還冇有坐人,上麵放著寫著“證人”二字的木牌。這兩個字大師都還能瞭解,這應是證人坐的處所。

縣都會場裡的一塊空位上搭起了一個高台,四周的百姓看到這步地天然的圍攏過來。國人看熱烈的本性是甚麼也禁止不了的。

保安軍三個字還能瞭解,可法院二字卻頭一回傳聞,說是要公判知縣必定要用到法,那法院就應當是有法的院子,可這隻是個高台卻冇有院子,看來這賊人是胡亂起了個名字,覺得這裡是他們這些泥腿子清算莊稼的場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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