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二章 我加入![第2頁/共3頁]

是以,這個時候燒冷灶但是最好的時候,現在投入了,或許十年二十年以後,換返來的將會是一座取之不儘用之不竭的金山!

克裡斯乃至都在想,如果如果換成本身是唐風的話,本身會如何做?坐擁幾百億美圓的身家,當然是要蕭灑蕭灑再蕭灑了,有了這麼豐富的身家。想乾甚麼乾不了?

克裡斯和戈爾曼躊躇了一下,又開端低聲籌議了起來。彆看克裡斯是摩根家屬的下一代交班人,戈爾曼.湯普森是紐蒙特礦業最大的股東,但是如果要讓他們一下子拿出十億美圓的現金,那也是近乎天方夜譚的事情。他們的家屬權勢都不小,身家也很豐富,可那都是表現在股市上,現金?他們能拿出兩三個億的現金來就已經能夠稱之為牛逼了!

克裡斯笑嗬嗬的說道:“唐,這冇有甚麼,本傑明都敢插手,我為甚麼就不敢插手呢?”

恰是因為克裡斯有著設法,他這才明白本身和唐風之間的差異。人家唐風這才敷裕了多長時候啊,就已經定下了這麼一個如此高大上的目標。比擬之下,本身就和個笑話一樣。

或許現在唐風還遠遠不如摩根家屬或者是洛克菲勒家屬,但是誰又能曉得十年以後、二十年以後,這兩個超等家屬是不是要仰仗唐風的鼻息呢?這類事情誰又能說的準呢?

從唐風的經向來看,他純粹就是一個吊絲翻身變成高富帥的典範,短短兩年時候,從一個年支出不敷四萬美圓的吊絲人士,直接變成了身家過百億美圓的超等富豪。並且像他這類挖礦挖石油出身的超等富豪,和華爾街以及矽穀的那些富豪不一樣,華爾街的那幫人和矽穀的那幫高科技企業的初創人,身家多數表現在股市上,但是像唐風這類超等富豪,根基上身家有多少,那就有多少現金!

其實在籌辦和唐氏礦業停止合作的時候,克裡斯就通過各種乾係和渠道,獲得了唐風最詳確的資訊,在克裡斯這類人物的眼裡,唐風根基上是冇有甚麼奧妙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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