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裡特一向對本身的嗅覺引覺得傲,當然,還要包含他的聽覺和視覺。作為已經在‘豬灣’闖蕩十多年還冇有丟掉性命的資深冒險者而言,這些是他賴以活命的底子。
“那樣你的絞刑架必定會不敷用的,我的女王大人。”巴裡特諷刺道:“一半的人會被你送去天國,而另一半的會拿起兵器抵擋你。”
湯勺應當在鍋裡,女孩應當在家中,或者酒館,或者床上......但是巴裡特並冇有那麼做過,即便女孩曾表示過。
巴裡特曾問過瑞伊這個題目,而女孩給出的答案是――‘在成為磨坊主的第三個老婆和分開故鄉去冒險之間,我挑選後者’。
好吧,這也算是一種能說的疇昔的來由。
他將目光從本身的長劍上挪開:“你應當穿上長褲、套上皮甲,而非這條透露的裙子。”這是他自女孩進屋以來講的第一句話。
從將鼻子打歪到割下來,再到上絞架,這個時候冇有超越5次呼吸。如果你當國王,必定個相稱有效力的國王,並且也是個慷慨的“國王”。當然,你慷慨的不是金幣,而是極刑。巴裡特在內心想道。
我的臉上冇有疤痕。巴裡特在內心想著,臉上是刺青,疤痕在咽喉。但是他不想改正女孩話語中的弊端。
不過看過這本書的人們都以為它的作者應當是一名地精,謄寫的時候應當是在地精文明滅亡的時候。
女孩叫瑞伊,這是女孩本身奉告巴裡特的,至於名字是不是真的,就不是蠻子冒險者能夠曉得的了。而‘瑞伊’到底是姓、還是名,巴裡特一樣不曉得。究竟上他對這個女孩體味甚少。也不曉得她為甚麼要跟著本身。
巴裡特至今仍舊記得,在書的扉頁上有這麼一段話:
巴裡特皺了下眉頭,該死的,另有地精肉!‘屠夫埃米’這傢夥又把地精肉混出去賣了。前次被打斷了3根肋骨的經驗還冇吃夠麼?莫非真當‘豬灣’內的冒險者們都是豬?不過豬的嗅覺但是很靈的!
巴裡特下認識的抽鼻子嗅了嗅,腦海中刹時便將鍋內的食材辯白了出來:是鹹肉乾燉蘑菇、蕪菁,另有少量的洋薊花瓣,又加了一些黑麥啤酒。
今後,其他種族在稱呼地精的時候,或許不會用到‘位’這個量詞,
‘錘頭鯊奧布裡’,巴裡特曉得這小我,在冒險者中小馳名譽。至於怕?巴裡特斷斷續續在‘豬灣’混了十多年了,從冇有怕過任何人,除了法師。那畢竟是這片大陸的主宰、全部多元宇宙最為強大的一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