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物業衝突[第2頁/共4頁]

但姓沈的更不好惹,這特麼如何辦?

沈濤和幾個業主代表也懵逼了,這甚麼節拍?

物業和社區在一棟樓,一共就兩層,能有十幾間屋子,物業占了一樓左邊拐角處的一個套間,內裡擺兩桌子幾組沙發,桌子上兩台電腦,兩其中年女人正在嗑瓜子談天。

科員一聽也麻爪了,這特麼叫甚麼事兒。

媽逼的,物業公司不好惹。

幾人差點被氣炸肺,顫抖著嘴皮子,指著禿頂說不出話。

話音剛落,城建局的也來了。

過了一會,一個三十多歲的矮個子禿頂男趕了過來。

禿頂張嘴就罵:“說你是傻逼,你還真是傻逼,不平你去告啊?你個傻逼。”

“這……”

“你做不了主!”

比來刷藐視頻,到處都是物業公司的各種肮臟事,本來就對小區物業極其不滿,冇想到這個物業經理的表示更是直接革新了大師的三觀,這特麼是甚麼人啊!

物權法是個甚麼鬼?

沈濤壓著火氣:“你嘴巴放潔淨點。”

沈濤說:“你叫你們經理過來,我有事找他。”

沈濤氣的神采烏青,差點冇爆血管。

沈輝按例把環境一說,最後問:“你看這事如何辦?”

幾個業主代表也是一臉懵,都傳聞物業挺橫,卻冇推測會這麼橫。

沈濤曉得部分那一套,道:“遵循物權法規定,物業公司是歸你們辦理,但讓不讓物業公司辦事的決定權在我們業主的手裡,我們物委會已經通過決定,從法律角度來講是冇有題目的,我就問一下,如果物業公司不交代的話我們強迫收回物業冇有題目吧?”

結婚以後沈濤一下子變成熟了很多,固然肝火填胸,但還是壓著火氣,和幾個業主代表籌議了下,先給城建局打電話:“業主和物業牴觸,你們最好來小我。”

這甚麼環境?

來的民警三十多歲,進了門先體味環境。

這小我他曉得,之前是個混子,隔三差五被請去喝茶,跟了蓋樓的李老闆後總算是學聰明瞭,大事兒不犯,一些小事也夠不上犯法,壓根就不怵差人。

彭維國給他遞個眼色,問民警和城建局事情職員:“兩位好,我也是小區業主,我感覺這事兒不需求給上頭彙報,挑選哪個物業公司是法律付與我們主業的權力,我們業主利用本身的權力為甚麼要等你給上頭彙報?莫非國度製定的法律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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