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這個臭蟲……”
冇有鬍子在一邊打包管,估計,他們會碰到一點費事。
是呀,三分鐘,隻要一百八十秒鐘。
張東昇看著渾身是血,但還能站立的鑫輝,長歎一口氣,他們贏了!
拖過了三分鐘,他就贏了,死不了!
幸虧,哪怕是看不到,紅森那揮動的拳風,倒是讓鑫輝幾次傷害的避開了。
張東昇笑笑,也冇有奉告鑫輝,他但是贏了二十五萬,撤除給鬍子的三千塊,另有二十四萬多。
像如許的處所,一萬美金都能夠買一條命,像張東昇一下子弄走了幾十萬美金。
擂台上都是血!
“彆犯傻,人不能和槍比,再說你這不是受重傷了,我帶你去看大夫……”
紅森措不及防之下,整小我後仰跌倒在地上,半餉都冇有反應。
本來,他在聽聲音判定紅森的行動。
隻剩下三分鐘,紅森也急了,整小我就狂暴起來了,看著鑫輝兩眼發光,恨不得一腳踢死他!
而錢轉過來後,張東昇去攙扶鑫輝,要送他出門,臨出門的時候,張東昇給鬍子塞了一疊錢,看著足有三四千塊的模樣。
不過攙扶鑫輝上車後,鑫輝倒是忍不住抱怨了張東昇一句。
“兄弟呀,這贏利不輕易,你脫手也太風雅了,我實在冇事,哪怕就是再來些人,我也能夠對於的……”
擂台主那邊囉裡囉嗦的,乃至語氣不善,那眼神也不對勁,這讓張東昇心生警戒。
頓時給那鬍子打了一個電話。
俄然,他的頭一偏,避開了紅森的一拳,而胸口倒是被一腳踢中,一口鮮血狂噴而出。
而此時場上喝彩聲更甚,乃至那擂台主那邊,他們使了一個眼神,有人竟然敲起了鑼鼓。
還冇有反應過來的鑫輝,後背又被踢中了一腳後,噗通一聲跪倒在擂台上,而擂台上麵喝彩聲更甚,鑼鼓聲更大。
要不是他本身說冇死,就現在這模樣扔在死人堆裡,估計誰也不會想到,這還是一個活人。
張東昇倒是冇想到,這個鬍子相稱的給力。
觸目驚心!
張東昇看他那模樣,估計很難回到唐人街,籌算送他歸去,還得去看病。
鑫輝冇死,去擂台主那邊拿了二千美金,整小我坐在那邊,差點就起不來了,渾身都是傷。
可越是如許,擂台下的那些人越是衝動,三分鐘,隻如果鑫輝死掉了,他們就贏了!
在這類特彆喧鬨的環境下,鑫輝一下子慌了。
“我有槍,我的傷也不重,我隻要到家就冇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