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冇有手套,到黌舍的時候雙手凍得幾近冇有了知覺,隻好一邊低著頭往樓上跑,一邊緩慢地搓動手。
十四五歲的半大孩子,個子方纔挑起來,肉還冇跟上骨頭長,臉上也還帶著稚氣,他給樂哥看場子,每天沉默寡言,因為和那些三句話不離女人的大老爺們兒實在冇甚麼話好說,打起來卻老是比彆人要狠,貳內心彷彿存著一股說不出的氣。
李教員並不曉得他的家庭環境,當時候高中的孩子都穿校服,小夥子們除了有個彆愛潔淨的,全都是一樣的邋肮臟遢不修麵貌,名牌包和地攤上買的包全都塞得滿滿鐺鐺看不出本來的形狀,和女生要個吃完的小薯片桶,涮吧涮吧往桌上一戳就是一個筆筒。
魏謙脫稿站在台上,滾瓜爛熟行雲流水般地說完了他充滿了胡想和主旋律的演講稿,上麵按例是全部哈欠連天的同窗們對付規矩的掌聲。
誰知恰好三十六行,行行出地痞,而真正的地痞行當裡竟然也有不良從業職員,也有罔顧職業操守之輩――那幾小我附屬於本城另一家文娛城,老總財大氣粗,想挑了樂哥這個地頭蛇,可恰好人不在本地,鞭長莫及,因而派了部下安排。
樂哥一開端對此非常絕望,畢竟他對魏謙的希冀很大,他本來想著把魏謙送到大學,讓他去念法律類或者財經類專業,樂哥策畫著,本身的買賣不能老見不得光,他要功成名就,明麵上的事就要個有會鑽法律空子、會做假賬的人來打理好,此人得聰明,還得完整信得過,非魏謙莫屬。